2011年司法考試大綱已經出版,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獨家整理公布2011年司法考試大綱新舊對比,供廣大考生參考使用!
說明:本文以“☆”的數量代表曾被考核試題數。對于2011年考點變動修改處,在2011年大綱正文中用下劃線明示,在2010年大綱正文中加陰影明示。
【司考商法考點增刪說明】
在2009年之前三年的司法考試中,商法年均分值為49分左右,考試重點集中在最新變化修訂的法律法規。2009年《證券法》從經濟法調整到商法中,商法重要性更為凸顯,2009年商法前三卷分值為36分,第四卷最后一題(25分)涉及商法理論,2010年總分值為55分。
商法中,最重要的無疑是《公司法》,而且《公司法》與《證券法》、《合伙企業法》等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是商法中其他單行法的基礎。隨著《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破產法》和《保險法》的相繼修訂與頒布,商法部分的重點法條數量增加,難度越來越大。因此考生在復習商法過程中一定要熟練掌握各法律的重點法條,注意從全局上把握商法部分的知識點,將公司法和其他各法比較記憶。
與2010年相比,2011年商法部分以完善修訂教材內客為主,大綱新增l個考點:第一章第二節“公司的設立”中,新增考點“發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