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大綱變化】
與 2011 年相比,2012 年刑事訴訟法部分調整較大,主要根據《刑事訴訟法》的最新修訂,大綱和教材重新梳理和撰寫。大綱新增考點 32 個:
1.第六章第四節"刑事代理"中,新增考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中的代理"和"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序中的代理"。
2.第八章第六節"逮捕"中,新增考點"繼續羈押必要性審查"。
3.第十二章"偵查"中:
(1)第二節"偵查行為"中,新增考點"技術偵查",包括子考點"技術偵查的概念"和"技術偵查的程序和要求"。
(2)新增第六節"對違法偵查行為的申訴、控告",包括考點"申訴、控告的范圍"和"申訴、控告的受理及處理"。
4.第十三章"起訴"中:
(1)第一節"起訴的概念和意義"中,新增考點"以公訴為主、自訴為輔的犯罪追訴機制"。
(2)第二節"提起公訴的程序"中,新增考點"附條件不起訴制度"。
5.第十五章第二節"公訴案件第一審程序"中,對考點"法庭審判"做了細化,增加了 "量刑辯論" 等 5 個子考點。
6.第二十章第三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訴訟程序的特點"中,考點"訴訟工作的全面性和細致性"下新增子考點"社會調查報告制度",考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特別的訴訟權利"下新增子考點"合適成年人在場制度,犯罪記錄封存制度",考點"區別對待的起訴政策"下新增子考點"附條件不起訴制度"。
7.新增第二十一章"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其下新增 3 個考點。
8.新增第二十二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其下新增兩節共計 10 個考點。
9.新增第二十三章"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強制醫療程序",其下新增 3 個考點獨角獸司法考試網整編。
【法規變化】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訴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11 年 4 月 18 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 1518 次會議通過 2011 年 10 月 14日公布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1979 年 7 月 1 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獨角獸司法考試網通過根據 1996 年 3 月 17 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第一次修正根據 2012 年 3 月 14 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