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大綱變化】
與 2011 年相比,2012 年民法部分改動較大,主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以下簡稱《婚姻法解釋(三);》)修訂:
1.大綱新增考點 2 個,第二十八章"婚姻家庭"中:
(1)第二節"離婚"中,考點"協議離婚"中刪除子考點"離婚登記的撤銷",對考點"離婚時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與"離婚訴訟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及其行使條件"進行合并調整,新增考點"離婚救濟"。
(2)第四節"父母子女關系"中,考點"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中新增子考點"親子關系的確認與否定制度"獨角獸司法考試網整編。
2.教材根據《婚姻法解釋》對相應內容做了大幅修改,除以上相關考點外,另涉及 "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離婚時的財產處理"和"法定夫妻財產制"等考點。
【法規變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2011 年 7月 4 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 1525 次會議通過 2011 年 8 月 9 日公布自 2011 年 8 月 1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