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考基礎精講階段的課程,今日起正式開始更新上線了,同學們快來跟著課程一起學習吧。
備戰法考,比拼的不是速度,而是耐力,看誰能從一而終,所以,從現在開始跟上我們的課程,每天按照教務老師的安排,以及課程更新的內容來堅持學習,過法考絕對不是問題!

講義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 總則編
序言部分:方法與目的
一、兩種意識:體系意識與規范意識;
二、民法內容總覽:民法典構成部分的邏輯重組。

民法總則之體系結構

【問題】
1.“權利”與“法律關系”,“貌離而神合”;
2.兩種先后觀念的區分:時間先后與邏輯先后;
3.民法總則結構思維對于民法知識應用的意義。
第一章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含義——實質與形式
(一)實質民法——作為部門法的民法
【民法典總則編第 2 條】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 系和財產關系。
1.平等主體:如何判斷是否為平等主體?——看是否為平等的交易關系。
舉例:投資人、螞蟻金服與銀保監會的故事
2.財產關系:基于財產而形成的關系。如去超市購買海爾冰箱一臺;損害賠償關系、 對于自己房屋的占有、使用、出租等。錢的問題。
3.人身關系——基于【人格】和【身份】而形成的關系。
如父母對于子女之監護關系、 收養關系、婚姻關系中的人身部分。事關倫理。
【常見出題陷阱】損害賠償關系不管是基于侵害人身權還是基于侵害財產權而產生,都 是財產關系,不要將侵害人身權而產生的損害賠償關系誤解為人身關系。
例題:甲被乙駕車撞傷,要求乙賠償。問題:甲要求乙賠償的法律關系是人身還是財產 關系?
(二)形式民法——《民法典》
詳情見視頻課程講解
二、民法的基本原則
【民法總則編第 4 條】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民法側重于形式平等。
權利能力平等——平等參與法律關系——平等協商——平等保護。
【民法典總則編第 5 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 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合同自由、婚姻自由、遺囑自由、過錯責任、個人責任等。
三、民法的淵源
【民法典總則編第 10 條】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 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案例:部分農村地區被繼承人去世,無法定繼承人時的處理習慣。
聽課流程
一、電腦端聽課流程
1.進入獨角獸官網登錄賬號

2.進入學習中心點擊我的課程

3.下拉找到基礎精講課程(入門階段課程沒有學習的同學可以看一下)

4.點擊藍色文字進入課程章節界面

5.選擇所需學習章節就可以聽課啦!

二、手機端的聽課流程
1.下載《獨角獸教育》APP掃描下方二維碼即可;

APP下載碼
2.進入主界面點擊我的課程;


3.選擇課程:基礎精講班→民法→韓祥波(2021年,更新中)

4.選擇所需學習的課程章節。

5.進入視頻課程界面開始學習啦!

好啦同學們,關于民法的重要性已經強調好多遍了,并且還有三天,民法典也將正式實施生效啦,所以現在一定要跟上步伐學習哦。
同時,關于今年也將出臺的民法司法解釋,大家也不要慌,不要糾結現在要不要開始學,其實主體框架還是以民法典為準,并且總則部分幾乎不變,2020年的資料也可以用,所以大家放心跟著課程學。
目前了解到,擔保法部分的司法解釋預計近期通過!專利法將有修改!所以同學們在復習過程中,這些部分可以先跳過,暫時不用學習,到2021年學習新課即可;其他部門學2021年課程均可。
同時,關于今年也將出臺的民法司法解釋,大家也不要慌,不要糾結現在要不要開始學,其實主體框架還是以民法典為準,并且總則部分幾乎不變,2020年的資料也可以用,所以大家放心跟著課程學。
目前了解到,擔保法部分的司法解釋預計近期通過!專利法將有修改!所以同學們在復習過程中,這些部分可以先跳過,暫時不用學習,到2021年學習新課即可;其他部門學2021年課程均可。
最后想跟大家說的是,趕緊加入“第一梯隊”我們一起備戰法考吧!早學習,早通關!奧利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