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司法考試考試內容
法理學、法制史、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商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和法律職業道德。
根據2003年、2004年試卷的情況,以上科目內容在各卷中的分布為:
卷一:綜合知識。包括:法理學、憲法、法制史、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和法律職業道德8科;
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3科;
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3科;
卷四:實例(案例)分析。2003年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5科。2004年改為:法理學、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8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