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司法考試行政法復習的幾點建議,行政法在司法考試科目中歷來是考生的“軟肋”,考生普遍反映行政法體系龐雜,較難理解,聽講、看書都懂了,一作題就錯!對其較為“發怵”,有人干脆放棄,或認為“看與不看都那樣”等等,為幫助考生把行政法的理論與知識變成解題的能力、迅速提升行政法的應試水平,筆者在此較系統地闡述行政法的復習方法以幫助廣大考生厘清行政法的體系、邊界,破解行政法的玄機,領悟行政法的精髓。
眾所周知,行政法在整個司法考試中是五門主干課之一,在司法考試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每年分值大約占60分左右,今年是個例外。由于卷四最后一道論述題是行政法題目,因此導致分值加大,占據了65分的分值。然而,問題不在這里,問題的關鍵在于這門課的抽象與晦澀。由于知識點紛繁龐雜,且原理性不強,導致考生復習普遍感覺難度很大。花了很大功夫卻收獲甚少,的確令人感覺沮喪。
行政法之所以枯燥與繁雜,難以輕松掌握,無非是由于其離我們的生活似乎比較遙遠,另外也是由于缺少行政法典,其法律淵源比較繁亂,大家很難系統關注學習。
事實上,行政法雖然看起來抽象與繁雜,但其中的原理與邏輯聯系卻是相當清晰的。清晰的原理與邏輯可以給人以信心和力量,給人以希望。考生朋友應當相信,一旦我們掌握了原理與其邏輯結構,我們就找到了方向!而找到了方向,就沒有什么可以真正令人膽怯的了!只要我們注意方法,充分投入時間,成功也就變得并不遙遠!
我們可以看到,整個行政法始終都是圍繞行政權進行制度設計的。也就是說,行政權的控制與規范成為其基本的精神紐帶。我們知道,復習一部法離不開對法律基本精神的掌握,惟如此,我們才能夠吃透法條,真正掌握法律制度的精髓。因此,行政法復習中應當盡量掌握法條的基本精神。例如我們在復習行政許可法的時候,只有明白了行政許可法是為了控制許可權,防止濫審批,而不是擴張行政權力,限制相對人權利的立法宗旨,才能夠明白為什么要專門制定“可以不設許可”條款(第13條)。正是因為對行政機關的不信任產生了行政法,作為行政法組成部分的行政許可法才會盡可能縮小行政許可權,還相對人更多自由空間。
然而,了解整體結構還遠遠不夠,掌握細節往往直接關系到考試的成敗。司法考試已經進行多年,其考查越來越細的特點愈發明顯。這一特點不僅僅是在行政法中有所體現,在其他學科中也同樣如此。因此,我們在復習時千萬不應滿足于大而化之的了解,而應停下腳步再仔細琢磨一下。關于這一點,其實大家只要認真分析歷年真題,一定很容易就會發現這一點。從這個角度來說,如果說司法考試難度很大,也就是難在這里。不僅考你的復習面,而且考你的細心,同樣考你的耐心。因為我們不少學員朋友在復習的時候,見到瑣碎的細節知識點就頭痛,心浮氣躁,或者總是幻想著以后有時間再看,結果往往錯過時機,與成功失之交臂。
對于一些細節的地方,例如一些純粹的程序性規定,在復習時可以在心里為他設計練習題,或者可以設置小問題。想一想當你真正遇到這樣的問題時,你是否真地能夠對答如流,或者是否至少會猶豫?為什么會猶豫?原因在哪里?當你真地找不到原因時,那就來翻一下法條吧!
復習細節還需要注意多做練習。北京司法考試基礎班、強化班、法條班、模考班、點評班、論述班、沖刺班全程視頻,名師授課,僅需800元,加qq: 1971736835,可以享受優惠。這一練習不僅包括歷年真題,而且還包括一些模擬題。當然也不必要搞題海戰術,因為由于模擬題的質量參差不齊,另外我們的時間并非無限,因此不要貪多求快,適可而止,防止泛濫而無所適從。
對于做過的練習不要做完就扔,尤其是做錯的練習題不要輕易放棄,而是應積累起來,過一段時間再重溫一遍,看看是否重蹈覆轍。只有不再犯錯,這個知識點才真正屬于你!
到第一階段結束的時候,或者說在你上課之前,對于行政法的知識結構最好能有個基本了解,尤其是對于歷年真題應當比較熟悉。至少在看到某一道歷年真題時,知道怎么做,明白考查的知識點在哪里,應當心中有數。
新的大綱距離出臺還早,我們還不妨將去年的大綱先拿出來仔細看一下后面的法條清單。將清單中的法條逐個復習,是我們現在就可以做的事情。盡管新大綱可能有所調整,但調整幅度應該不大。在新大綱頒布之前復習舊大綱還是有意義的。
第一階段并不輕松,是痛苦但也是孕育希望的第一步,也是應該腳踏實地穩打穩扎的第一步。第一步走好,是我們現在就應當為之努力的目標。帶著適當的動力過年,充實而令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