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北京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報名方式。未在網上填報信息、交納考務費的,現場確認時不予受理。
現場確認時間的具體規定為:
1、時間:7月6日—7月1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周日不休息)。
2、地點:北京市東城區文化館二層(東城區交道口東大街111號)。
3、現場確認須提交的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人員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軍官證、士兵證。持護照報名的,除提交護照外,須同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2)本人學歷證書(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普通高等學校2012年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交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本人學生證。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復印件。
(3)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寬地方政策的,須提交居民戶口簿(打印版)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所填報的戶籍地應當與提交的戶口簿戶籍地一致。
以上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