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考考查新刑訴的哪些內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于2012年3月13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但是要在2013年1月1日起實施,很多考生目前最關心的問題是2012年考試會不會考新修的內容。
2012年司法考試試題一定會考查新修訂的內容。理由如下:
1、這一次修改涉及的面非常寬,而且都是事關重要的制度和程序,解決的都是司法實踐中亟待解決的問題,其修改對未來的司法和律師執業的影響都非常大,如果不考的,不符合司法考試試題緊密結合當前司法實踐的精神;
2、刑訴的修改只有幾個小的章節、平時在考試中也比較不重要的章節沒有修改外,其余章節均有修改,特別辯護與代理、證據、強制措施、偵查、一審、執行這幾個往年考試的重點章節修改幅度都很大,如果這些東西都不能出題,命題老師命題都會出現老大難;
3、從通過到實施,立法機關給出了這九個多月的時間,目的是通過這么長時間的公示,讓全社會了解這部法律、認識這部法律,進而為2013年1月1日起的實施做好足夠的法治宣傳和準備。如果在這個階段還考舊的法律文件,與此目的是背道而馳的。
4、另外,對素有“小憲法”之稱的刑事訴訟法是國家基本法,每個人都可能成為潛在犯罪嫌疑人,所其對訴訟參與人權利的保障,特備是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益的保障具有非同小可的意義,其與關系國計民生的民事基本法《物權法》具有類似的地位,而我們知道,物權法是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實施時間也在當年司法考試后,但是2007年司法考試明確給予考查,所以修訂后的刑訴在2012年試題中給予考查也是很正常的。
5、3月13日,還沒有公布刑訴修改決定的時候,我們就知道此決定在2013年1月1日起實施,為確定是否列入考試范圍,鄭老師電詢了司法局的朋友,他給出的答案是肯定的,要列入2012年司法考試范圍。
所以,請廣大考生放心復習刑訴修訂后的內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