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項選擇題,每題所給選項中只有一個正確答案。本部分1—50題,每題1分,共50分。
1.根據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基本觀點,下列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
A.法在本質上是社會成員公共意志的體現
B.法既執行政治職能,也執行社會公共職能
C.法最終決定于歷史傳統、風俗習慣、國家結構、國際環境等條件
D.法不受客觀規律的影響
【答案及解析】:B
A項否定了法的階級性。法的階級性是指:在階級對立的社會,法所體現的國家意志實際上是統治階級的意志。C 項否定了法的物質制約性。法的物質制約性是指法是由一定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這里所說的“物質生活條件”是指與人類生存條件相關的物質資料的生產方式、地理環境、人口的增長及其密度等諸多方面,其中主要是統治階級建立政治統治所賴以生存的經濟基礎。法的物質制約性同法的階級性相比較,則是更深層次的本質屬性。它是法產生與存在的客觀基礎。D 項明顯錯誤。馬克思主義法學對法所作的科學揭示,表明了法與客觀規律有著密切的聯系,表明了法作為一種社會現象是受客觀規律支配的。B 項是對馬克思主義法學觀的正確理解。
2.下列關于法與道德的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
A.自然法學派認為,實在法不是法律
B.分析實證主義法學派認為,法與道德在本質上沒有必然的聯系
C.中國古代的儒家認為,治理國家只能靠道德,不能用法律
D.近現代的法學家大多傾向于否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說法
【答案及解析】: B
關于法與道德在本質上的聯系,這是一個法在本質上是否包含道德內涵的問題。西方法學界存在兩種觀點;一是肯定說,以自然法學派為代表,肯定法與道德存在本質上的必然聯系,認為法在本質上是內含一定道德因素的概念。實在法只有在符合自然法、具有道德上的善的時候,才具有法的本質而成為法。一個同道德嚴重對立的邪惡的法并不是一個壞的法,而是喪失了法的本質的非法的“法”,因而不是法,即“惡法非法”。一是否定說,以分析實證主義法學派為代表,否定法與道德存在本質上的必然聯系,認為不存在適用于一切時代、民族的永恒不變的正義或道德準則二法學作為科學無力回答正義的標準問題,因而是不是法與是不是正義的法是兩個必須分離的問題,道德上的善或正義不是法律存在并有效力的標準,法律規則不會因違反道德而喪失法的性質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嚴重對杭的法也依然是法,即“惡法亦法”。由上可知B項正確。
3.對法律匯編與法典編纂之間區別的理解,可以有多種角度。下列哪一表述準確地揭示了二者之間的區別?
A.法律匯編既可以由個人進行,也可以由社會團體乃至國家機關進行;法典編纂只能由國家立法、執法和司法機關進行
B.法律匯編是為了形成新的統一的規范性法律文件;法典編纂是將不同時代的法典匯編成冊
C.法律匯編可以按年代、發布機關及涉及社會關系內容的不同,適當地對匯編的法律進行改變;法典編纂不能改變原來法律規范的內容
D.法律匯編不屬于國家機關的立法活動;法典編纂是一種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礎上的立法活動
【答案及解析】:D 本題考點為規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統化。規范性法律文件系統化的形式主要有兩種:法律匯編、法典編纂。法律匯編是將規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標準進行排列并匯編成冊。這種匯編并不改變規范性文件的內容,因此,它并不是制定法律而僅是一項技術性整理和歸類活動。法律匯編的種類很多,有官方的和非官方的。官方的法律匯編主要是由各級法的創制機關匯編的法律;非官方的法律匯編通常是由有關國家機關、大學、研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根據工作、學習或教學科研的需要而匯編的。法典編纂,是指對屬于某一部門法或某類法律的全部規范性文件加以整理、補充、修改,或者在此基礎上編制一部新的系統化的法律。因此,法典編纂不同于法律匯編,它并不是一項單純的技術性工作,而是制定法律的活動。
4.下列關于法律原則的表述哪一項是錯誤的?
A.法律原則不僅著眼于行為及條件的共性,而且關注它們的個別性
B.法律原則在適用上容許法官有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
C.法律原則是以“全有或全無的方式”應用于個案當中的
D.相互沖突的法律原則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
【答案及解析】:C 法律原則與法律規則的區別如下:(1)在內容上,法律規則的規定是明確具體的,它著眼于主體行為及各種條件(情況)的共性;其明確具體的目的是削弱或防止法律適用上的“自由裁量”。與此相比,法律原則的著眼點不僅限于行為及條件的共性,而且關注它們的個別性。其要求比較籠統、模糊,它不預先設定明確的、具體的假定條件,更沒有設定明確的法律后果。它只對行為或裁判設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標準(即使是有關權利和義務的規定,也是不具體的),但并不直接告訴應當知何去實現或滿足這些要求或標準,故在適用時具有較大的余地供法官選擇和靈活應用。(2)在適用范圍上,法律規則由于內容具體明確,它們只適用于某一類型的行為。而法律原則對人的行為及其條件有更大的覆蓋面和抽象性,它們是對從社會生活或社會關系中概括出來的某一類行為、某一法律部門甚至全部法律體系均通用的價值準則,具有宏觀的指導性,其適用范圍比法律規則寬廣。(3)在適用方式上,法律規則是以“全有或全無的方式”應用于個案當中的:如果一條規則所規定的事實是概定的,那么,或者這條規則是有效的,在這種情況下,必須接受該規則所供的解決辦法;蛘咴撘巹t是無效的,在這種情況下,該規則對裁決不起任何作用。而法律原則的適用則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無的方式”應用于個案當中的,因為不同的法律原則是具有不同的“強度”的,而且這些不同強度的原則甚至沖突的原則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例如,在民法中,無過錯原則和公平責任原則,可能與意志自由原則是矛盾的。根據以上內容可知,C項明顯錯誤。
5.法律規則是法律的基本構成因素。下列關于法律規則分類的表述哪一項可以成立?
A.《律師法》第14條規定:“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執業,不得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此規定為義務性規則
B.《中小企業促進法》第31條規定:“國家鼓勵中小企業與研究機構、大專院校開展技術合作、開發與交流,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積極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此規定為強行性規則
C.《憲法》第40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規定為命令性規則
D.《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62條規定:“軍隊醫療機構的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依據本條例制定。”此規定為準用性規則
【答案及解析】:A 本題考點為法律規則的分類。其分類如下:(1)授權性規則和義務性規則。按照規則的內容規定不同,法律規則可以分為授權性規則和義務性規則。所謂授權性規則,是指規定人們有權做一定行為或不做一定行為的規則,即規定人們的“可為模式”的規則。所謂義務性規則,是指在內容上規定人們的法律義務,即有關人們應當做出或不做出某種行為的規則。它也分為兩種:(1)命令性規則,是指規定人們的積極義務,即人們必須或應當做出某種行為的規則,例如《婚姻法》規定的“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即屬于此種規則。(2)禁止性規則,是指規定人們的消極義務(不作為義務),即禁止人們做出一定行為的規則,例如《憲法》規定“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壞國家和集體的財產”,即屬于此種規則。(2)確定性規則、委任性規則和準用性規則。按照規則內容的確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規則分為確定性規則、委任性規則和準用性規則。所謂確定性規則,是指內容本已明確肯定,無須再援引或參照其他規則來確定其內容的法律規則。所謂委任性規則,是指內容尚未確定,而只規定某種概括性指示,由相應國家機關通過相應途徑或程序加以確定的法律規則。所謂準用性規則,是指內容本身沒有規定人們具體的行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參照其他相應內容規定的規則。(3)強行性規則和任意性規則。按照規則對人們行為規定和限定的范圍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規則分為強行性規則和任意性規則。所謂強行性規則,是指內容規定具有強制性質,不允許人們隨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規則。所謂任意性規則,是指規定在一定范圍內,允許人們自行選擇或協商確定為與不為、為的方式以及法律關系中的權利義務內容的法律規則……綜上所述,本題A項正確。
6.法律終止生效是法律時間效力的一個重要問題。在以默示廢止方式終止法律生效時,一般應當選擇下列哪一原則?
A.特別法優于一般法
B.國際法優于國內法
C.后法優于前法
D.法律優于行政法規
【答案及解析】:C 法的默示的廢止,即在適用法律中。出現新法與舊法沖突時,適用新法而使舊法事實上被廢止。從理論上講,立法機關有意廢止某項法律時,應當是清楚而明確的。如果出現立法機關所立新法與舊法發生矛盾的情況,應當按照“新法優于舊法”、“后法優于前法”的辦法解決矛盾,舊法因此被新法“默示地廢止”。
7.根據我國憲法規定,下列關于私有財產權的表述哪一項是不正確的?
A.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B.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C.任何人不得剝奪公民的私有財產
D.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答案及解析】: C 2004 年憲法修正案把憲法第13 條“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修改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會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因此C 項表述過于絕對,是關于私有財產權的法律保護的錯誤理解。
8.根據我國憲法規定,下列有關審計機關的表述哪一項是錯誤的?
A.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
B.國務院審計機關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收支,對國家的財政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的財政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C.國務院審計機關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D.地方各級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對同級人民政府負責
【答案及解析】: D 《 憲法》 第109 條明文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地方各級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替權,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負責。”根據本條可知。D 項錯誤。
9.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下列有關特別行政區立法權的表述哪一項是不正確的?
A.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備案不影響該法律的生效
B.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征詢其所屬的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后,如認為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不符合基本法關于中央管理的事務及中央和特別行政區關系的條款,可以將該法律發回,但不作修改
C.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回的特別行政區的法律立即失效
D.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回的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一律具有溯及力
【答案及解析】: D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7 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立法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備案不影響該法律的生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征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后,如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關于中央管理的事務及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系的條款,可將有關法律發回,但不作修改。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該法律的失效,除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另有規定外,無溯及力。“《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7 條也作了類似規定,根據以上兩個法條的規定可輕松作答。
10.下列哪一項不屬于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基本權利?
A.環境權
B.平等權
C.出版自由
D.受教育權
【答案及解析】: A 根據《憲法》 規定,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包括平等權,政治權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會經濟、文化教育方面的權利。由此可知,環境權不屬于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基本權利。
11.某選區選舉地方人民代表,代表名額2人,第一次投票結果,候選人按得票多少排序為甲、乙、丙、丁,其中僅甲獲得過半數選票。對此情況的下列處理意見哪一項符合法律的規定?
A.宣布甲、乙當選
B.宣布甲當選,同時以乙為候選人另行選舉
C.宣布甲當選,同時以乙、丙為候選人另行選舉
D.宣布無人當選,以甲、乙、丙為候選人另行選舉
【答案及解析】: C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41 條規定:“在選民直接選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時,選區全體選民的過半數參加投票,選舉有效。代表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選民過半數的選票時,始得當選。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在選舉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時,代表候選人獲得全體代表過半數的選票時,始得當選。
獲得過半數選票的代表候選人的人數超過應選代表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如遇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當就票數相等的候選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當選。
獲得過半數選票的當選代表的人數少于應選代表的名額時,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另行選舉時,根據在第一次投票時得票多少的順序,按照本法第30 條規定的差額比例,確定候選人名單。如果只選一人,候選人應為二人。
依照前款規定另行選舉縣級和鄉級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時,代表候選人以得票多的當選,但是得票數不得少于選票的三分之一;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另行選舉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時,代表候選人獲得全體代表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
1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依法行使自治權。根據我國憲法規定,下列哪一機關不享有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制定權?
A.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B.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
C.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
D.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
【答案及解析】: A 《 憲法》 第116 條明確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因此自治區的人大常委會無自治條例、單行條例的制定權。
13.在一起行政訴訟案件中,被告進行處罰的依據是國務院某部制定的一個行政規章,原告認為該規章違反了有關法律。根據我國憲法規定,下列哪一機關有權改變或者撤銷不適當的規章?
A.國務院
B.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C.最高人民法院
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
【答案及解析】: A 《 憲法》 第89 條規定:“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 … (十三)改變或者撤銷各部、各委員會發布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 ”因此,本題選A .
14.根據我國憲法,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幾年?
A.3
B.4年
C.5年
D.6年
【答案及解析】: C 本題考點為2004 年憲法修正案的內容,很容易作答。
15.下列哪一選項不屬于我國西周婚姻制度中婚姻締結的原則?
A.一夫一妻制
B.同姓不婚
C.“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D.“七出”、“三不去”
【答案及解析】:D 本題考點為西周的婚姻制度。西周婚姻締結的三大原則是: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本題的命制為考生設了一個陷阱,即D 項,D 項雖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內容之一,但卻是婚姻的解除制度。因此,本題既是送分題,又是絆腳石。
16.下列有關清末變法修律和司法體制變革的表述哪一項是錯誤的?
A.清末修律在法典編纂形式上改變了傳統的“諸法合體”形式,明確了實體法之間、實體法與程序法之間的差別
B.清末修律使延續了幾千年的中華法系開始解體,同時也為中國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礎
C.在司法機關改革方面,清末將大理寺改為大理院,作為全國最高審判機關;改刑部為法部,掌管全國檢察和司法行政事務,實行審檢分立
D.清末初步規定了法官及檢察官考試任用制度
【答案及解析】: C ABD均正確表達了清末變法修律和司法體制變革的內容,C 項錯在清末在司法機關的改革方面,改刑部為法部,掌管全國司法行政事務;改大理寺為大理院,為全國最高審判機關;實行審檢合署。
17.衡平法是判例法的一種形式。下列有關衡平法的表述哪一項是不正確的?
A.衡平法是通過大法官法院的審判活動,以法官的“良心”和“正義”為基礎發展起來的
B.英國15世紀正式形成了衡平法院,并逐漸發展為一個獨立于普通法的衡平法體系
C.衡平法程序簡便、靈活,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
D.衡平法對普通法來說是一種“補償性”的制度,所以當二者的規則發生沖突時,普通法優先
【答案及解析】: D 本題考點為英美法淵源,F代意義土的衡平法指的是英美法淵源中獨立于普通法的另一種形式的判例法,它通過大法官法院,即衡平法院的審判活動,以法官的“良心”和“正義”為基拙發展起來。其程序簡便、靈活,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因此,衡平法被稱為“大法官的腳”,可大可小,具有很大的伸縮性。與普通法相比,它只是一種“補償性”的制度,但當二者的規則發生沖突時,衡平法優先。所以D項表述錯誤。
18.下列有關德國法和法國法的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
A.德國封建時代最著名的習慣法匯編是1220年的《加洛林納法典》
B.在拿破侖統治時期,法國制定了《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民事訴訟法典》和《刑事訴訟法典》,但尚未形成“六法”體系
C.魏瑪共和國時期頒布了大量的“社會化”法律,如《消除人民和國家痛苦法》、《德國改造法》等
D.由于德國民法具有“潘德克頓學派”的理論基礎,相對于19世紀大陸法系其他國家而言,其結構更加嚴謹,概念更加準確
【答案及解析】:D 本題考點為大陸法系。A 項,德國封建時代最著名的習慣法匯編是1220 年的《 薩克森法典》;B 項,在拿破侖統治時期,法國制定了《民法典》、《 商法典》、《 刑法典》、《 民事訴訟法典》和《刑事訴訟法典》 五部重要法典,再加上憲法,構成了法國“六法”體系。C 項,1919 年,戰敗的德國進入魏瑪共和國時期。由于政體的變化和社會化思潮的影響,德國加快了民主政治的進程,在沿用原有法律的同時,頒布了大量的“社會化”法律,如調整社會經濟的法律和保障勞工利益的法律,使德國成為經濟立法和勞工立法的先導,而《清除人民和國家痛苦法》、《德國改造法》表明的是法西斯專政時期德國法的蛻變。
19.甲市某酒廠釀造的“藍星”系列白酒深為當地人喜愛。甲市政府辦公室發文指定該酒為“接待用酒”,要求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業務用餐時,飲酒應以“藍星”系列為主。同時,酒廠公開承諾:用餐者憑市內各酒樓出具的證明,可以取得消費100元返還10元的獎勵。下列關于此事的說法哪一項是不正確的?
A.甲市政府辦公室的行為屬于限制競爭行為
B.酒廠的做法尚未構成商業賄賂行為
C.上級機關可以責令甲市政府改正錯誤
D.監督檢查部門可以沒收酒廠的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
【答案及解析】:D 本題考點為不正當競爭行為及其處罰。本題中酒廠的行為并未構成商業賄賂。商業賄賂是指經營者為爭取交易機會,暗中給予交易對方有關人員和能夠影響交易的其他相關人員以財物或其他好處的行為。因此監督檢查部門不可以“沒收酒廠的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
20.農民賈某從某種子站購買了五種農作物良種,正常耕種后有三種農作物分別減產30%、40%和50%。經鑒定,這三種種子部分屬于假良種。對此,下列哪一選項不正確?
A.賈某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B.賈某只能要求種子站退還購良種款
C.賈某可以要求種子站賠償減產損失
D.賈某可以向當地工商局舉報要求對種子站進行罰款
【答案及解析】: B 《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4 條規定:“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參照本法執行。”。因此,本題中賈某可以依照《消法》規定既可以向消協投訴,又可以請求有關部門追究種子站的民事、行政以至刑事責任。
21.商業銀行的下列違規行為哪一項依法應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查處?
A.提供虛假財務報告
B.出借營業許可證
C.未經批準代理買賣外匯
D.未經批準設立分支機構
【答案及解析】: A 根據《 商業銀行法夯第74 條第(一)、(四)、(五)項規定,可知B 、C 、D 項所述內容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查處。該法第77 條規定:“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國人民銀行責令改正,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國人民銀行可以建議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梢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拒絕或者阻礙中國人民銀行檢查監督的;(二)提供虛假的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報表和統計報表的;(三)未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比例交存存款準備金的。
22.根據我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規定,在我國境內設立的下列哪一機構不屬于銀行業監督管理的對象?
A.農村信用合作社
B.財務公司
C.信托投資公司
D.證券公司
【答案及解析】:D 《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2 條明文規定:“國務院銀行業管理機構負責甘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工作。本法所稱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的規定。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對經其批準在境外設立的金融機構以及前二款金融機構在境外的業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D項所述的證券公司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監督管理。
23.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采取下列哪一措施?
A.政策性停牌
B.技術性停牌
C.臨時停市
D.休市
【答案及解析】:B 《 證券法》 第109 條規定:“因突發性事件而影響證券交易的正常進行時,證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術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或者為維護證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臨時停市。證券交易所采取技術性停牌或者決定臨時停市,必須及時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因此本題選B.
24.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對下列哪一項所得可以實行加成征收?
A.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B.工資、薪金所得
C.勞務報酬所得
D.因福利彩票中獎所得
【答案及解析】:C 《 個人所得稅法》第3 條明文規定:“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稅表附后)。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表附后)。三、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并按應納稅額減征百分之三十。四、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征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25.某單位會計甲在審查業務員乙交來的一張購買原材料的發票時,發現該發票在產品及規格等欄目中所填內容與實際采購情況有較大差異。甲乙二人到倉庫進行核對后,由乙在發票上進行更正并寫了書面說明,甲將這張發票和乙的書面說明一起作為原始憑證入賬。下列關于此事的說法哪一個是錯誤的。
A.甲應將發票連同乙的書面說明交單位負責人審查簽字后才能入賬
B.甲有權拒絕接受這張發票,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C.乙無權對原始憑證記載的內容加以更改
D.乙應將這張發票拿回出票單位要求重開或更正
【答案及解析】:A 本題考點為會計監督。題目雖看似有點偏疏,但不難作答!稌嫹ā返29 條規定:“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發現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不相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有權自行處理的,應當及時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因此應選A.
26.對于已經辦理審批手續但未使用的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的處理,下列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
A.審批后1年內不用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
B.審批后1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個人恢復耕種
C.審批后連續2年未使用的,或者間斷使用,累計閑置達3年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
D.依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該集體恢復耕種
【答案及解析】:D 《 土地管理法》 第37 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并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閑置土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二年棄耕拋荒的,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耕地。”因此,本題選D.
27.下列有關環境質量標準的說法哪一個是正確的?
A.環境質量標準包括國家環境標準和各級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環境標準
B.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已作規定的項目,不得制定地方標準
C.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區域排污的,應當執行該地方標準
D.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必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答案及解析】: C 《 環境保護法》 第9 條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國家環境質量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環境質量標準,并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由以上規定可知,A 項錯在只有對國家環境質量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才可以制定地方標準,B 項明顯錯誤;D項錯在地方標準必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而不是批準。
28.王某的日工資為80元。2004年5月1日至7日,根據政府規定放假7天,其中3天屬于法定假日,4天屬于前后兩周的周末公休日。公司安排王某在這7天加班。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公司除應向王某支付每日80元的工資外,還應當向王某支付多少加班費?
A.560元
B.800元
C.1120元
D.1360元
【答案及解析】:B 《勞動法》 第44 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由此可知,公司應支付王某的工資報酬總共為1360 元,減去7 天的日基本工資560元,應支付王某加班費800 元。
29.八角島是位于乙國近海的本屬于甲國的島嶼。40年前甲國內戰時,乙國乘機強占該島,并將島上的甲國居民全部驅逐。隨后乙國在國內立法中將該島納入乙國版圖。甲國至今一直主張對該島的主權,不斷抗議乙國的占領行為并要求乙國撤出該島,但并未采取武力收復該島的行動。如果這種實際狀態持續下去,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則,下列判斷哪一項是正確的。
A.根據實際統治原則,該島在乙國占領50年后,其主權就歸屬乙國
B.根據時效原則,該島在乙國占領50年后,其主權將歸屬乙國
C.根據實際統治和共管原則,乙國占領該島50年后,該島嶼主權屬于甲乙國共有
D.根據領土主權原則,即使乙國占領該島50年后,該島嶼主權仍然屬于甲國
【答案及解析】:D A 項,根據國際法上的“實際統治”原則,只有那些實際有效統治這個國家絕大部分領土的政權才可視為在國際上代表這個國家的合法政府,只有這些政府才具備在國際法上行使國家主權的權力;B 項,國際法上的“時效”原則是指由于國家公開地、不受干擾地、長期持續地占有他國領土,從而獲得該領土的主權。但是,由于這里的時效不問該占領本身是否非法,加上關于取得時效的期限未能確定這兩個問題,時效的適用歷來爭議很大。現在基本沒有普遍適用意義。C 項,國際法上的“共管”原則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國家對同一領土區域共同行使主權。這種情況可以理解為有關國家對該領土的主權互相限制。因此本題并不屬于此種情況。綜上所述,根據國際法上“領土主權”原則,該島嶼屬甲國所有,故選D項。
30.甲國警察布某,因婚姻破裂而絕望,某日持槍向路人射擊。甲國警方迅速趕到事發現場,采取措施控制事態并圍捕布某。布某因拒捕被擊斃。但布某的瘋狂射擊造成數人死亡,其中包括乙國駐甲國參贊科某。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則,就該參贊的死亡,下列判斷哪一項是正確的?
A.甲國國家應承擔直接責任
B.甲國國家應承擔間接責任
C.甲國國家應承擔連帶責任
D.甲國國家沒有法律責任
【答案及解析】: D 本題考點為國際法律責任。國家應對其違背國際義務的行為承擔國際法上的國家責任,是一項確立的國際法習慣法規則。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非代表國家行事的人的行為不是國家行為,國家不承擔責任……本題中,甲國警察布某的行為并不是甲國國家的不當行為,因此甲國對布某的私人行為不承擔責任。另外,考生還應注意,對于某些特定人員,其中最典型的是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外交部長及外交使節,由于其在對外交往中的特殊地位及享有的在外國的特權與豁免,對于他們在國外私人身份的不法行為,除非特別說明,國家一般要承擔相關的責任。
31.月球主人公司是甲國人湯姆在甲國注冊的公司,專門從事出售月球土地的生意。該公司把月球分為若干部分供購買者選購,并稱通過與該公司訂立“月球契約”,買方就擁有了其購買的月球特定部分的所有權。對此,根據外層空間法的有關規則,下列判斷哪一項是正確的?
A.該類契約規定的所有權,必須得到甲國國家的特別批準方能在國際法上成立
B.該類契約可以構成甲國國家對月球相關部分主張主權的證據
C.即使該類契約受甲國國內法的保護,該所有權在國際法上也不能成立
D.該類契約必須在聯合國外空委員會登記,以確立購買者在國際法上的所有權
【答案及解析】: C 本題考點為外層空間活動的原則。根據《外空條約》的規定,國家從事外空活動應遵循的基本原則之一就是“不得據為己有”原則,即任何國家不得通過主權要求、使用或占領的方法,或采取其他任何措施,將外空據為己有。這項原則包括外空不得被任何國家占有,也包括不許任何自然人或團體占有。因此,本題中的“月球主人公司”無權從事“出售月球土地”的生意。故選C項。
32.甲國公民詹某在乙國合法擁有一幢房屋。乙國某公司欲租用該房屋,被詹某拒絕。該公司遂強行占用該房屋,并將詹某打傷。根據國際法中的有關規則,下列救濟方式哪一項是正確的?
A.詹某應向乙國提出外交保護請求
B.詹某可以將此事件訴諸乙國行政及司法當局
C.詹某應向甲國駐在乙國的外交團提出外交保護的請求
D.甲國可以立即行使外交保護權
【答案及解析】:B 本題考點為國際法上的外交保護的行使條件……外交保護或外交保護權,是指一國國民在外國受到不法侵害,且依該外國法律程序得不到救濟時,其國籍國可以通過外交方式要求該外國進行救濟或承擔責任,以保護其國民或國家的權益。因此,在本題所述情形下,詹某還不具備行使外交保護所要求達到的條件。故選B.
33.甲乙丙三國訂有貿易條約。后甲乙兩國又達成了新的貿易條約,其中許多規定與三國前述條約有沖突。新約中規定,舊約被新約取代。甲乙兩國均為《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締約國。根據條約法,下列判斷哪一項是錯誤的?
A.舊約尚未失效
B.新約不能完全取代舊約
C.新約須經丙國承認方能生效
D.丙國與甲乙兩國間適用舊約
【答案及解析】: C 本題考點為條約法上的條約的沖突及條約對第三國的效力。條約的沖突是指一國就同一事項先后參加的兩個或幾個條約的規定相互沖突。解決條約的沖突一般采取以下幾種方法:(1)先后就同一事項簽仃的兩個條約的當事國完全相同時,不論是雙邊還是多邊條約,一般適用后約取代前約的原則,即適用后約,先約失效。(2)先后就同一事項簽仃的兩個條約的當事國部分相同,部分不同時,在同為兩條約當事國之間,適用后約優于先約的原則。(3)適用條約本身關于解決條約沖突的規定。由以上內容可知,本題選C.
34.甲乙兩國協議將其海洋劃界爭端提交聯合國國際法院。國際法院就此案作出判決后,甲國拒不履行依該判決所承擔的義務。根據《國際法院規約》,下列做法哪一個是正確的?
A.乙國可以申請國際法院指令甲國的國內法院強制執行該判決
B.乙國可以申請由國際法院執行庭對該判決強制執行
C.乙國可以向聯合國安理會提出申訴,請求由安理會作出建議或采取行動,執行該判決
D.乙國可以向聯合國大會法律委員會提出申訴,由法律委員會決定采取行動,執行該判決
【答案及解析】:C 根據《國際法院規約》的規定,國際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性的。判決一經作出,即對本案及本案當事國產生拘束力,當事國必須履行。如有一方拒不履行判決,他方得向安理會提出申訴,安理會可以作出有關建議或決定采取措施執行判決。法院成立以來尚無判決被拒絕履行案例。故此,本題選C.
35.中國公民甲得知A國法院正在審理其配偶中國公民乙提起的離婚訴訟,便在自己住所地的中國法院對乙也提起離婚之訴。依我國司法實踐,法院對于甲的起訴應如何處理?
A.受理此案
B.以“一事不兩訴”原則為依據不予受理
C.與A國法院協調管轄權的沖突
D.告知甲在A國法院應訴
【答案及解析】:A 根據《民訴意見》第15 條規定:“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知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36.依我國法律規定,在我國法院受理的涉外離婚案件審理過程中,認定婚姻是否有效應當以下列哪一項為準據法?
A.婚姻締結地法
B.當事人本國法
C.當事人住所地法
D.法院地法
【答案及解析】: A 《民法通則》 第147 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因此,本題選A.
37.依我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民用航空器的轉讓、抵押,應當適用哪國法律?
A.民用航空器轉讓、抵押地國法律
B.民用航空器所在地國法律
C.民用航空器國籍登記國法律
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國法律
【答案及解析】:C 我國《民用航空法》就民用航空器物權的法律適用作了如下規定:(1)關于民用航空器的所有權,第185 條規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適用民用航空器國籍登記國法律……(2)關于民用航空器的抵鉀權,第186 條規定:民用航空器抵鉀權適用民用航空器國籍登記國法律。(3)關于民用航空器的優先權,第187 條規定:民用航空器優先權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因此,本題選C.
38.一艘懸掛巴拿馬國旗并由一巴西海運公司經營的海船,運送一批屬一家日本公司的貨物從日本到中國,在韓國附近海域發生意外。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該海船駛入韓國某港口避難,發生共同海損,后在中國某港口進行理算。該共同海損理算應適用什么法律?
A.船旗國法律
B.共同海損發生地法律
C.巴西的法律
D.理算地法律
【答案及解析】: D 本題考點為海事關系的法律適用。對于共同海損理算,有的國家規定適用法院地法,多數國家規定適用共同海損理算地法。我國《海商法》第274 條規定:“共同海損理算,適用理算地法律。”
39.僑居甲國的中國公民田某在乙國旅行時遇車禍身亡。其生前在丙國某銀行寄存有價值10萬美元的股票、珠寶一批,在中國遺留有價值200萬人民幣的房產一處。田某在中國的父母要求繼承這批股票和珠寶。我國與甲乙丙三國均無有關遺產繼承的特別協議。依我國法律,前述股票和珠寶的繼承應適用哪一國的法律?
A.中國法
B.甲國法
C.乙國法
D.丙國法
【答案及解析】: B 關于繼承準據法的確定一,我國《繼承法》第36 條規定:中國公民繼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遺產或者繼承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的遺產,以及外國人繼承在中國境內的遺產或者繼承中國會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遺產,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1985 年發布的《 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3 條的規定,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指被繼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國家的法律。1986 年《 民法通則》第149 條進一步明確規定:遺產的法定繼承,動產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的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具體到本題中,田某死亡時的住所地在甲國,故應適用甲國法,選B.
40.甲國人瓊斯在我國工作期間不幸病故。瓊斯在我國境內遺留有價值300萬元人民幣的財產,但未留遺囑,亦無繼承人。在這種情況下,瓊斯遺留在我國的財產應依據什么法律處理?
A.依甲國法處理
B.依涉外繼承的準據法處理
C.依中國法律處理,但中甲兩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另有規定的除外
D.交甲國駐華使領館依甲國法處理
【答案及解析】:C 本題考點為無人繼承財產歸屬問題的法律適用。解決無人繼承財產歸屬問題的沖突規則有兩種:一是適用被繼承人的屬人法,這為主張繼承取得的國家所采用;二是適用財產所在地法,這為主張先占取得的國家所采用……我國《繼承法》和《民法通則》對這個問題沒有明確規定,但最高人民法院1988 年《 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91條作了解釋性規定:在我國境內死亡的外國人,遺留在我國境內的財產,如果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依照我國法律處理,兩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另有規定的除外。這就是說,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的絕產依中國法即遺產所在地法處理。所以,本題選C.
41.甲國A公司(買方)與乙國B公司(賣方)簽訂一進口水果合同,價格條件為CFR,裝運港的檢驗證書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但約定買方在目的港有復驗權。貨物在裝運港檢驗合格后交由C公司運輸。由于乙國當時發生疫情,船舶到達甲國目的港外時,甲國有關當局對船舶進行了熏蒸消毒,該工作進行了數天。之后,A公司在目的港復驗時發現該批水果已全部腐爛。依據《海牙規則》及有關國際公約,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C公司可以免責
B.A公司應向B公司提出索賠,因為其提供的貨物與合同不符
C.A公司應向C公司提出索賠,因為其沒有盡到保管貨物的責任
D.A公司應向B公司提出索賠,因為其沒有履行適當安排保險的義務
【答案及解析】:A 根據《 海商法》 第51 條第1 款第(五)項規定,對于由于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行為、檢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所造成的貨物滅失或者損壞,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故本題選A.
42.依我國2004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的規定,基于保障國家國際金融地位和國際收支平衡的原因,國家可以對貨物貿易采取下列哪一項措施?
A.禁止進口
B.禁止出口
C.限制進口
D.限制出口
【答案及解析】: C 考查考生對法律最新修改內容的掌握,這是歷年律(司)考的出題點之一。根據2004 年4 月6 日修訂的《 對外貿易法》第16 條第(九)項規定,為保障國家國際金融地位和國際收支平衡,國家可對貨物貿易實行限制進口,所以選C.
43.世界貿易組織法律規則中的《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適用的范圍限于下列哪一項?
A.與貨物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
B.與服務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
C.與專利技術轉讓有關的投資措施
D.與商標權轉讓有關的投資措施
【答案及解析】:A 《 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Trade 一Related Investment Measures ,簡稱TRIMS )是指能夠對國際貿易引起扭曲或限制作用的投資措施。這里的“貿易”僅指貨物貿易,不涉及服務貿易。故本題選A.
44.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規則和程序的諒解協議的規定,當世貿組織成員方之間發生貿易糾紛時,可采取的解決方式中不包括下列哪一項?
A.雙邊磋商
B.成立專家組
C.上訴機構的審查
D.上訴機構的調解
【答案及解析】: D 本題考點為世貿組織的爭端解決程序。其程序為:① 磋商。磋商有助于澄清爭端、促進爭端的解決。磋商是申請設立專家組的前提條件。② 設立專家組的申請—— 起訴。自提出磋商請求日起60 天內磋商沒有解決爭端時,申訴方才可申請成立專家組。③ 專家組的裁定和結論。無論是申訴方還是被訴方,對其所提出的訴求或主張,都承擔證明的責任,即誰主張誰舉證……在一方初步證明其訴求或主張的真實性后,由另一方進行反駁。最后由專家組決定采信哪些證據,并根據其對有關證據的評估,作出裁決。④ 上訴機構的審查、裁定。在專家組報告發布后的60 天內,任何爭端方都可以向上訴機構提起上訴。上訴機構則只審查專家組報告涉及的法律問題和專家組作出的法律解釋。⑤ 爭端解決機構通過專家組和上訴機構的報告。⑥ 爭端解決機構裁定和建議的實施。被裁定違反了有關協議的一方,應在合理時間內履行爭端解決機構的裁定和建議。因此D 項不在以上爭端解決程序之列。
45.平安險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海洋貨物運輸保障的主要險別之一。下列哪一損失不能包括在平安險的責任范圍之內?
A.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全部損失
B.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部分損失
C.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
D.共同海損的救助費用
【答案及解析】:B 平安險的英文意思為“單獨海損不賠”。其責任范圍主要包括:(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于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2)由于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3)在運輸工具已經發生擱淺、觸礁、沉沒、焚毀等意外事故的情況下,貨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4)在裝卸或轉運時由于一件或數件整件貨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5)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6)運輸工具遭遇海難后,在避難港由于卸貨所引起的損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難港由于卸貨、存倉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7)共同海損的棲牲、分攤和救助費用。(8)運輸合同中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根據該條款規定應由貨方償還船方的損失。由上可知,本題選B.
46.《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是著作權領域第一個世界性多邊國際條約,也是至今影響最大的著作權公約。下列關于該公約的說法哪一個是不正確的?
A.該公約采用自動保護原則
B.該公約不保護演繹作品
C.非成員國國民的作品在成員國首次發表可以受到公約的保護
D.該公約保護作者的經濟權利
【答案及解析】: B 《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是著作權領域第一個世界性多邊國際條約,也是至今影響最大的著作權公約。其保護的客體范圍包括,(1)成員國必須保護的作品:包括文學藝術作品、演繹作品以及實用藝術作品和工業品外觀設計。(2)成員國可以選擇是否給予保護的作品包括官方文件、講演、演說或其他同類性質的作品以及民間文學藝術作品。(3)《伯爾尼公約》明確規定版權保護不適用于日常新聞或純屬報刊消息性質的社會新聞,理由是這類作品缺乏構成作品條件的創造性因素。由以上內容可知B 項所述內容明顯錯誤,為應選項。
47.下列關于法律職業道德的表述哪一項是不正確的?
A.法律職業道德是法律職業人員所應遵循的行為規范的總和
B.法律職業道德是社會道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一般社會道德相比具有職業特殊性
C.法律職業道德具有規范作用和法律上的普遍強制作用
D.法律職業道德在一定層面上可以表現為特定的法律規范
【答案及解析】: C 本題依常識即可判斷C 項入選。與一般社會道德相比,法律職業道德具有主體的特定性、職業的特殊性和更強的約束性的特征。主體的特定性是指法律職業道德所規范的是專門從事法律工作的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職業人員。職業的特殊性是指上述主體由于所從事的工作直接關系到國家法律制度的實施和保障,對于這些職業的道德規范就應該體現職業的特點,這樣才有可能保持職業的先進性和樹立職業的良好社會形象。更強的約束性是指,法律職業道德相對于一般社會道德而言,具有更強的約束性。違反職業道德的法律從業人員要承擔更大范圍的責任。由以上特性可知,法律職業道德不具有法律上的普遍強制作用,故選C項。
48.下列關于法官應當遵守的職業道德準則的表述哪一項是不正確的?
A.法官在審判過程中可以用適當方式向雙方當事人表明自己對案件審理結果的觀點或態度
B.法官對與當事人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有關的措施和裁判應當依法說明理由
C.法官不得向上級人民法院就二審案件提出個人的處理建議和意見
D.法官不得擅自過問下級人民法院正在審理的案件
【答案及解析】: A
A 項表述違背了法官審理案件應當保持中立的職業道德準則要求。法官審理案件應當保持中立。法官在宣判前,不得通過言語、表情或者行為流露自己對裁判結果的觀點或者態度。
49.根據我國檢察官法有關任職回避的規定,下列表述哪一項是不正確的?
A.楊某和蔣某系夫妻,二人不得同時在同一人民檢察院擔任檢察員
B.何甲和何乙系姐弟,二人不得同時在同一人民檢察院起訴科擔任助理檢察員
C.檢察官袁某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2年內,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D.林某為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其子小林不得擔任該縣人民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辯護人
【答案及解析】: C 本題的出題者又為考生設計了一個陷阱!稒z察官法》第20 條規定:“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二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辮護人。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不得擔任原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辮護人。檢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檢察官所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辮護人。”根據本條規定,檢察官離任2 年內,可以非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辮護人。故C項表述不正確。
50.下列關于律師執業行為規范的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
A.律師可以根據案件的進展情況,適時就某一案件的判決結果向委托人作出承諾
B.律師依法辯護、代理案件提出的預先分析意見沒有實現,可以認定律師的意見是虛假承諾
C.律師接受委托時必須與委托人明確規定包括程序法和實體法兩方面的委托權限。委托權限不明確的,視為全權委托
D.律師可以公開委托人授權同意披露的信息
【答案及解析】: D 《律師執業行為規范》第62 條規定:“律師接受委托時必須與委托人明確規定包括程序法和實體法兩方面的委托權限。委托權限不明確的,律師應主動提示。”另根據《民訴》關于訴訟代理人的相關規定,也可知D項在委托權限不明確的情況下,不得視為全權委托。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所給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正確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51-80題,每題2分,共60分。
51. 下列關于法治與法制的表述哪些是不適當的?
A.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會生活,這意味著法律取代了其他社會調整手段
B.法治與法制的根本區別在于社會對法律的重視程度不同
C.實現了法制,就不會出現犧牲個案實體正義的情況
D.法治的核心是權利保障與權力制約
【答案及解析】:ABC A項,法治要求法律全面全方位地介入社會生活,但絕不意味著法律取代了其他社會調整手段,事實上法律也不可能取代其他調整手段;B 項,法治與法制的根本區別在于法對國家權力的限制與制約不同。法治的核心是權利保障與權力制約,而法制的最終目的是建立符合統治階級的法律秋序。基于對B項(對法制最終目的)的分析,C項所述內容也不正確。
52. 下列有關執法與守法區別的說法哪些是不正確的?
A.執法的主體不僅包括國家機關,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守法的主體不僅包括國家機關,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和自然人
B.行政機關的執法具有主動性,公民的守法具有被動性
C.執法是執法主體將法律實施于其他機關、團體或個人的活動,守法是一切機關、團體或個人實施法律的活動
D.執法須遵循程序性要求,守法毋須遵循程序性要求
【答案及解析】:ABD A項錯在執法的主體僅包括國家行政機關,即執法機關,而不包括所有的法人;B項錯在公民的守法既包括積極的守法也包括消極的守法。C項是正確的表述;D項錯在積極的守法也要遵循程序性要求。守法就是遵守法律所規定的行為規范,將抽象的行為模式轉化為在具體的法律關系中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行為,這是守法的實質要求。有一點必須注意,那就是行使權利并不意味著為所欲為。
53. 下列表述哪些可以成立?
A.司機白某在駕車途中因突發心臟病,把車停在了標有“此處禁止停車,違者罰款100 元”處,但白某最終沒有受到處罰。此為運用辯證推理的結果
B.在法的適用中,需要對“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這一規定進行限制解釋
C.林某因他殺死亡,其與妻子的婚姻法律關系因此而終結。引起該婚姻關系終結的死亡事件屬于法律事件
D.已加入甲國國籍的原福建人沈某在乙國印制人民幣假鈔20萬元,其行為是否適用中國法律,屬于法的空間效力問題
【答案及解析】:ABC
A項,辮證推理,即側重對法律規定和案件事實的實質內容進行價值評價或者在相互沖突的利益間進行選擇的推理。它的特點在于:不能以一個從前提到結論的單一連鎖鏈的思維過程和證明模式得出結論。據此,A項表述正確;B項,限制解釋是指在法律條文的字面涵義顯然比立法原意為廣時,做出比字面涵義為窄的解釋。該規定的立法原意為“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顯然,該條文規定的字面涵義要比立法原意寬,在適用中應作限制解釋;C項,依是否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作標準,可以將法律事實大體上分為兩類,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法律事件是法律規范規定的,不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而引起法律關系形成、變更或消滅的客觀事實。法律事件又分成社會事件和自然事件兩種。法律行為可以作為法律事實而存在,能夠引起法律關系形成、變更和消滅。該選項中婚姻法律關系的終結與當事人的意志無關,因此林某死亡屬法律事件;D項錯在其行為是否適用中國法律屬于法對人的效力,而不是空間效力問題。
54.下列關于我國法律效力問題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A.地方性法規的效力高于下級地方政府規章但不高于本級地方政府規章
B.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由國務院裁決
C.按照我國《立法法》的規定,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的權利和利益,某些行政法規的特別規定可以溯及既往
D.經濟特區法規根據授權對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作變通規定的,在本經濟特區適用經濟特區法規的規定
【答案及解析】: CD A 項中地方性法規的法律效力既高于下級地方政府規章又高于本級地方政府規章;B 項中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應當分情況處理,具體參見《立法法》第86 條之規定;C 項,《 立法法》 第84 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定除外。”因此C 項正確;D 項,《立法權》第81 條規定:“…… 經濟特區法規根據授權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作變通規定的,在本經濟特區適用經濟特區法規的規定。”因此D 項也正確。
55.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香港居民享有下列哪些自由?
A.言論、新聞、出版自由
B.通訊自由
C.移居其他國家和出入境的自由
D.公開傳教的自由
【答案及解析】: ABCD 本題ABC 三項顯然正確,令考生迷惑的是D 項。部分考生可能一眼就把D 項排除,這其實是大錯特錯!断愀厶貏e行政區基本法》第32 條明確規定:“香港居民有信仰的自由。香港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公開傳教和舉行、參加宗教活動的自由”因此,本題ABCD 都正確。
56.依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A.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澳門特別行政區依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B.澳門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的法官,根據當地法官、律師和知名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的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
C.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長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由行政長官提名,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澳門特別行政區可以“中國澳門”的名義參加不以國家為單位參加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
【答案及解析】: ABCD A 項表述符合《 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2 條第1 款的規定;B 項表述符合該法第87 條第1 款之規定;C 項表述符合該法第90 條第2 款之規定;D 項表述符合該法第137 條第2 款之規定。因此,ABCD 全入選。
57.下列有關我國公民權利的表述哪些符合憲法的規定?
A.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B.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
C.任何國家機關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后,都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
D.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造成損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請求賠償的權利
【答案及解析】: ABD 《憲法》第41 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于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由于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因此C 項應予排除。
58.我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下列關于我國國家結構形式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A.我國是單一制的國家
B.我國的國家結構形式是由我國的歷史傳統和民族狀況決定的
C.民族區域自治以少數民族聚居區為基礎,實行民族自治
D.民族自治地方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
【答案及解析】: ABD 大多數考生對ABD 選項入選應無疑問,關健是C 項。解答此題的關鍵在于理解我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并不等于民族自治。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國家的統一領導下,以少數民族聚居區為基礎,建立相應的自治地方,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使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地方性事務的制度。在這一制度下,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是有法律明文規定的,是要受到一定限制的,而不是絕對的民族自治。
59.下列有關我國唐宋時期法制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A.《永徽律疏》不僅是中華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也是中國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
B.《宋刑統》不僅是一部具有統括性和綜合性的法典,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刊印頒行的法典
C.自首、類推、化外人、區分公罪與私罪等原則都是唐律中重要的刑罰原則
D.唐代和宋代在中央司法機構的設置上是一致的,即在皇帝以下設置大理寺、刑部、御史臺三大司法機構,分掌中央司法審判職權
【答案及解析】: ABCD 《 永徽律疏》 總結了漢魏晉以來立法和注律的經驗,不僅對主要的法律原則和制度作了精確的解釋與說明,而且盡可能引用儒家經典作為律文的理論根據!队阑章墒琛返耐瓿,標志著中國古代立法達到了最高水平。故A 項正確;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 年),在工部尚書判大理寺卿竇儀等人的奏請下,開始修仃宋朝新的法典,同年7 月完成,由太祖詔“付大理寺刻板摹印,頒行天下”,成為歷史上第一部刊印頒行的法典。據此B 項正確C項表述正確;唐代沿襲隋制,皇帝以下設置大理寺、刑部、御史臺三大司法機構,執行各自的司法職能。宋沿唐制,在中央設置大理寺、刑部、御史臺,分掌中央司法審判職權。所以D項也正確。
60.魏晉南北朝時期法律發生了許多發展變化,對后世法律具有重要影響。下列哪些表述正確揭示了這些發展變化?
A.《北齊律》共12篇,首先將刑名與法例律合為名例律一篇
B.《魏律》以《周禮》“八辟”為依據,正式規定了“八議”制度
C.《北周律》首次規定了“重罪十條”
D.《北魏律》與《陳律》正式確立了“官當”制度
【答案及解析】: ABD C 項錯在“重罪十條”首次規定在《北齊律》中,而不是《北周律》 .北齊為維護封建國家根本利益,在《北齊律》中首次規定“重罪十條”,是對危害統治階級根本利益的十種重罪的總稱。把“重罪十條”置于律首,作為厲打擊的對象,增加了法律的威懾力量。ABD 均是正確的表述。
61.下列有關古羅馬《國法大全》的說法哪些是正確的?
A.《國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法學階梯》、《法學匯編》、《查士丁尼新律》
B.《國法大全》是由烏爾比安主持編纂的
C.《國法大全》的問世,標志著羅馬法達到了最發達、最完備的階段
D.12世紀意大利注釋法學派將《國法大全》的研究變成一門科學,為羅馬法復興作出了開創性的貢獻
【答案及解析】: ACD 查士尼皇帝(公元527 一565 年)為重建和振興羅馬帝國,成立了法典幕委員會,進行法典編幕工作。從公元528 一534 年,先后完成了三部法律法規匯編。
第一,《查士丁尼法典》 .這是公元528 一529 年編出的一部法律匯編。它將歷代羅馬皇帝頒布的救令進行整理、審仃和取舍而成。
第二,《查士丁尼法學總論》,又譯為《法學階梯》 .它是以蓋尤斯的《法學階梯》為基拙加以改編而成。是闡述羅馬法原理的法律簡明教本,也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書,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查士丁尼學說匯幕》,又譯為《法學匯編》,于公元530 一533 年編成。這是一部法學著作的匯編,將歷代羅馬著名法學家的學說著作和法律解答分門別類地匯集、整理,進行摘錄,凡收入的內容,均具有法律效力。公元565 年,法學家又匯集了公元535 一565 年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時所頒布的救令168 條,稱為《 查士丁尼新律》。
以上四部法律匯編,至公元12 世紀統稱為《 國法大全》或《民法大全》。《國法大全》的問世,標志著羅馬法已發展到最發達、最完備階段。根據以上內容可知本題選ACD.
62.某縣審計局4月20日開會決定對該縣國有企業A進行審計,22日該審計局的一名審計人員先期到達A企業進行審計,審計過程中發現A企業與該縣另一企業B之間的一筆購銷木材合同存在疑點,遂決定到B企業進行調查。4月29日,該審計局的兩名審計人員來到B企業,并向B企業的負責人口頭說明了自己的身份,要求其提供與A企業木材購銷合同的相關情況。該審計局的上述審計活動中,哪些不符合關于審計程序的法律規定?
A.實施審計前未組成審計組
B.實施審計前未向被審計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情況
C.實施審計3日前未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
D.審計人員進行調查時,未出示審計人員的工作證件和審計通知書副本
【答案及解析】: ACD 《審計法》 第37條規定:“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計劃確定的審計事項組成審計組,并應當在實施審計三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被審計單位應當配合審計機關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由此可知AC 應選;該法第38 條第2 款規定:“審計人員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時,應當出示審計人員的工作證件和審計通知書副本。由此可知D 項也應選。B 項,審計機關實施審計前無需向被審計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情況。
63.甲從國外低價購得一項未獲當地政府批準銷售的專利產品“近視治療儀”。甲將產品樣品和技術資料提交給我國X市衛生局指定的醫療產品檢驗機構。該機構未作任何檢驗,按照甲書寫的文稿出具了該產品的檢驗合格報告。隨后,該市退休醫師協會的秘書長乙又以該協會的名義出具了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書。該產品投入市場后,連續造成多起青少年因使用該產品致眼睛嚴重受損的事件。現除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責任外,受害者還可以采用哪些民事補救方法?
A.要求甲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B.要求該衛生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C.要求該檢驗機構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D.要求該退休醫師協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答案及解析】: ACD 作為經營者,甲理應對其提供的商品存在缺陷承擔責任,這一點是無疑的。所以A 應選;根據《產品質量法》第57 條第3 款規定:“產品質量認證機構違反本法第21 條第2 款的規定,對不符合認證標準而使用認證標志的產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認證標志資格的,對因產品不符合認證標準給消費者造成的損失,與產品的生產者、梢售者承擔連帶責任;情節嚴重的,撤銷其認證資格。”C 項應選;本法第58 條規定:“社會團體、社會中介機構對產品質量作出承諾、保證,而該產品又不符合其承諾、保證的質量要求,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與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承擔連帶責任。”所以D項應選。
64.根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且逾期未改正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其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限制資產轉讓
B.限制分配紅利
C.責令暫停部分業務
D.促成機構重組
【答案及解析】:ABC 該題直接根據法條即可作答。《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37 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應受的處罰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其省一級派出機構應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為嚴重危及該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穩健運行、損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的,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其省一級派出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區別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一)責令暫停部分業務、停止批準開辦新業務;(二)限制分配紅利和其他收入;(三)限制資產轉讓;(四)責令控股股東轉讓股權或者限制有關股東的權利;(五)責令調整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限制其權利;(六)停止批準增設分支機構。銀行業金融機構整改后,應當向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其省一級派出機構提交報告。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其省一級派出機構經驗收,符合有關審慎經營規則的,應當自驗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解除對其采取的前款規定的有關措施。”據此,本題選ABC.
65.某商業銀行發放的下列貸款,哪些應計入不良貸款?
A.甲公司的一筆流動資金貸款于本周到期,現銀行同意其延展還款期1個月
B.乙公司的一筆房地產項目貸款于2005年6月到期,2004年7月該項目因資金短缺而停建
C.丙公司的一筆委托貸款于2005年9月到期,2004年7月該公司已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D.丁公司的一筆拖欠多年的固定資產貸款,現已按規定以呆賬準備金予以沖銷
【答案及解析】:BC 貨款形態分為正常貨款、不良貸款、欠息貨款和展期貨款,不良貨款包括逾期貨款、呆滯貨款和呆賬貨款。A 項所述屬于展期貨款,D 項的不良貸款已予以沖銷,故AD 應排除。
66.下列哪些屬于法律禁止的證券交易行為?
A.發行人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內轉讓其所持股票
B.公司董事、經理、監事在任職期間轉讓本公司股票
C.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的專業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買賣該種股票
D.為上市公司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在該文件公開后5日內買賣該公司股票
【答案及解析】:ABCD 《 會司法》 第147 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會司的股份,并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據此,AB 應選;《證券法》第39 條規定:“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佑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專業機構和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會開后五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據此,CD 應選。由本題可知,考生在復習時一定要注意把不同法律之間關于同一個問題的規定聯系起來記憶,以應對司法考試的出題趨勢。
67.甲公司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約定甲公司以自有的流光大廈作為抵押,貸款8000萬元。雙方辦理抵押手續后,銀行發放了貸款。現甲公司在流光大廈的土地上新建一幢溢彩樓。有關本案中房地產抵押借款合同的下列說法哪些是正確的?
A.甲公司不履行債務時,銀行有權將流光大廈單獨拍賣,并由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B.甲公司在流光大廈的土地上新建的溢彩樓不是抵押財產
C.甲公司不按期還款時,銀行可以將流光大廈和溢彩樓一同拍賣,但只能由流光大廈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D.溢彩樓是在建工程,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設置抵押,也不得拍賣轉讓
【答案及解析】: BC 《 擔保法》 第55 條規定:“城市房地產抵押合同簽仃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屬于抵押物。需要拍賣該抵押的房地產時,可以依法將該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與抵押物一同拍賣,但對拍賣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權人無權優先受償。依照本法規定以承包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或者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在實現抵押權后,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和土地用途。”據此,本題應選BC.
68.甲國白鷺公司與乙國黑鷹公司簽訂了一項進口化工廢料到甲國的合同。該化工廢料是被《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的巴塞爾公約》列為附件中的危險廢物,現位于乙國境內。甲乙兩國都是公約的締約國。根據相關的國際法規則,下列判斷哪些是正確的?
A.乙國政府或黑鷹公司應將擬出口廢料事項通知甲國政府,并得到甲國政府的書面準許,才能出口
B.甲國政府必須證實黑鷹公司和白鷺公司對該廢料已作出無害環境的處置安排,包括詳盡的處置辦法和相關合同,才有準許進口
C.該種廢料如果進行越境轉移,必須有相關的保險或擔保
D.如果甲國退出了《巴塞爾公約》,這種廢料就不得再由乙國向甲國出口
【答案及解析】: ABCD 本題考查內容為國際環境保護法的知識點!犊刂莆kU廢物的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公約》(《巴塞爾公約》)對于列舉在其附件中的危險廢物的越境轉移,規定了嚴格的條件。包括:(1)締約國禁止向另一締約國出口危險廢物,除非進口國沒有一般地禁止該廢物的進口,并且以書面形式對某一進口向出口國表示同意……(2)出口國有理由認為擬出口的廢物不會被以符合有關標準的對環境無害的方式在進口國或其他地方處理,則不得出口。(3)不得向非締約國出口或自非締約國進口危險廢物。據此,可知本題四個選項均得入選。
69.甲國船東的貨輪“歡樂號”(在乙國注冊)在丙國港口停泊期間,非丙國籍船員詹某和卡某在船艙內因口角引發斗毆。根據國際法相關規則和實踐,下列判斷哪些是正確的?
A.丙國通常根據詹某或卡某的請求,對該事件進行管轄
B.丙國通常根據該船船長的請求,對該事件進行管轄
C.丙國通常根據甲國駐丙國領事的請求,對該事件進行管轄
D.丙國通常根據乙國駐丙國領事的請求,對該事件進行管轄
【答案及解析】: BD 本題考點為國際民事訴訟中的管轄確定。根據國際法的相關規則和實踐,一國通常應他國船舶船長的請求或他國駐該國領事的請求,對停泊在該國港口的他國船舶上發生的侵權事件進行管轄。
70.根據我國的司法解釋,我國法院在依法應適用外國法律時,如果該外國的不同地區實施不同的法律,應如何確定準據法?
A.依據該國的區際沖突規則確定準據法
B.可以直接選擇適用該國任一地區的實體法
C.在無法根據該國的區際沖突規則確定時,依據最密切聯系原則確定準據法
D.依當事人的住所地確定準據法
【答案及解析】: AC 本題考點為區際法律沖突。《民通意見》第192 條規定:“依法應當適用的外國法律,如果該外國不同地區實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據該國法律關于調整國內法律沖突的規定,確定應適用的法律……該國法律未作規定的,直接適用與該民事關系有最密切聯系的地區的法律。”根據本法條可直接選AC.
71.根據我國《海商法》關于船舶物權問題的規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A.船舶抵押權適用抵押地法律
B.船舶優先權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C.船舶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適用行為地法律
D.船舶在光船租賃期間設立船舶抵押權的,適用原船舶登記國法律
【答案及解析】: BD 本題是直接法條題!逗I谭ā返270 條規定:“船舶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適用船旗國法律。”第271 條規定:“船舶抵押權適用船旗國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賃以前或者光船租賃期間,設立船舶抵押權的,適用原船舶登記國的法律。”第272 條規定:“船舶優先權,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根據以上法條可知,本題應選BD.
72.某外國法院依照該國與我國締結或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提出司法協助請求,我國法院應該依照什么程序提供司法協助?
A.依照國際慣例進行
B.依照我國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
C.依照該外國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但該程序不得違反我國的公共秩序
D.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依照外國法院請求的特殊方式進行
【答案及解析】: BD 根據《民訴》 第263 條第1 款規定:“請求和提供司法協助,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途徑進行;沒有條約關系的,通過外交途徑進行。”第265 條:“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協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外國法院請求采用特殊方式的,也可以按照其請求的特殊方式進行,但請求采用的特殊方式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以本題選BD.
73.中國山東某公司于2003年6月14日收到甲國某公司來電稱:“×××設備3560臺,每臺270美元CIF青島,7月甲國×××港裝船,不可撤銷即期信用證支付,2003年6月22日前復到有效。”中國山東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復電:“若單價為240美元CIF青島,可接受3560臺×××設備;如有爭議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甲國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電稱仲裁條款可以接受,但價格不能減少。此時,該機器價格上漲,中方又于2003年6月21日復電:“接受你14日發盤,信用證已經由中國銀行福建分行開出。”但甲國公司未予答復并將貨物轉賣他人。關于該案,依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下列選項哪些是正確的?
A.甲國公司要約中所采用的是在甲國完成交貨的貿易術語
B.甲國公司將貨物轉賣他人的行為是違約行為
C.中國山東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的復電屬于反要約
D.甲國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電是在要約有效期內發出,屬有效承諾
【答案及解析】:AC 根據《2 000 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可知CIF 條件下交貨地點為裝運港船上,因此A 項正確;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有效的承諾須具備以下條件: ① 承諾須由受要約人作出,依公約第18 條的規定,承諾的作出可以聲明或行為表示,但絨默或不行為本身不等于承諾。 ② 承諾須在要約規定的有效期間內作出。理論上遲到的承諾或逾期的承諾,不是有效的承諾,而是新的要約,一般須經原要約人承諾后才能成立合同。 ③ 承諾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如果受要約人所表示的對要約的內容有變更即是反要約,或稱為還價,反要約是對要約的拒絕,不能發生承諾的效力,它必須經原要約人承諾后才能成立合同。由此可知C 項正確,而BD不正確。
74.依據我國2004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的規定,關于貨物的進出口管理,下列選項哪些是不正確的?
A.對自由進出口的貨物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B.全部自由進出口的貨物均應實行進出口自動許可
C.實行自動許可的進出口貨物,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有權決定是否許可
D.自動許可的進出口貨物未辦理自動許可手續的,海關不予放行
【答案及解析】:ABC 《對外貿易法》 第15 條規定:“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基于監測進出口情況的需要,可以對部分自由進出口的貨物實行進出口自動許可并公布其目錄。實行自動許可的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在辦理海關報關手續前提出自動許可申請的,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機構應當予以許可;未辦理自動許可手續的,海關不予放行。進出口屬于自由進出口的技術,應當向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機構辦理合同備案登記。”根據本條可排除D 項,其他三項均符合要求。
75.依《海牙規則》規定,下列哪些貨損承運人可以免責?
A.船舶在開航前和開航時不具有適航性引起的貨損
B.船長和船員在駕駛或管理船舶中的疏忽引起的貨損
C.未謹慎積載引起的貨損
D.包裝不當引起的貨損
【答案及解析】:BD 《海牙規則》 規定了承運人的兩項最低限度的義務,這兩項義務是強制性的,在提單中解除或降低承運人的這兩項義務的條款均屬無效。第一項是適航義務,公約第3 條規定:承運人在開航前與開航時必須謹慎處理,以便:(1) 使船舶具有適航性;(2)適當地配備船員、設備和船舶供應品;(3)使貨艙、冷藏艙和該船其他運載貨物的部位適宜并能安全地收受、運送和保管貨物……《海牙規則》并不要求船舶在任何時間都必須處于適航狀態,僅要求在“開航前和開航時”謹慎處理“不僅包括承運人的”謹慎處理,還應包括其雇員或代理人的“謹慎處理。關于適航,《海牙規則》沒有明確的定義。第二項是管貨的義務,指承運人應適當和謹慎地裝載、操作、積載、運送、保管、照料和卻載所承運的貨物。承運人在上述七個階段均應做到適當和謹慎,”謹慎“就是要認真,”適當“則帶有技術性及業務水平。”積載“指承運人應適當地配載貨物。對由于積載不當造成的損失,承運人應負責。”運送“指承運人應盡速、直接、安全地將貨物運至目的地,不得進行不合理的繞航。故本題選BD.
76.中國太宏公司與法國萊昂公司簽訂了出口1000噸水果的合同,價格術語為CFR里昂,規定貨物可以有6%的溢短裝,付款方式為銀行托收,付款交單(D/P)。賣方實際裝船995噸,船長簽發了清潔提單。貨到目的港后經法國萊昂公司驗收后發現水果總重短少8%,且水果的質量也與合同規定不符。法國公司拒絕付款提貨,并要求減價。后來水果全部腐爛。關于本案,依國際商會《托收統一規則》,下列選項哪些是正確的?
A.當法國萊昂公司拒絕付款贖單時,代收行應當主動提貨以減少損失
B.當法國萊昂公司拒付時,代收行應當主動制作拒絕證書,以便收款人追索
C.如損失是因代收行沒有執行托收行的指示造成的,托收行無須向委托人承擔責任
D.本案采用的是跟單托收的付款方式
【答案及解析】: CD 跟單托收(Documentary Bill for Collection ) ,指委托人開立附貨運單據的匯票,憑跟單匯票委托銀行向付款人收款的托收方式。跟單托收又可分為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lnst Payment ,簡稱D / P )指代收行在買方付清貨款后才將貨運單據交給買方的付款方式。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 即tance ,簡稱D / A )指在開立遠期匯票的情況下,代收行在接到跟單匯票后,要求買方對匯票承兌,在買方承兌后即將貨運單據交付買方的托收方式。因此,D 項正確;由于托收屬于商業信用,而不是銀行信用,銀行對貨款能否支付不承擔任何責任,銀行在托收中的地位嚴格地限于代理人,為此,《托收統一規則》規定了銀行不承擔責任的情況,主要包括:(1)銀行只須核實單據在表面上與托收指示書一致,此外沒有進一步檢驗單據的義務;代收行對承兌人簽名的真實性或簽名人是否有簽署承兌的權限概不負責。(2)與托收有關的銀行對由于任何通知、信件或單據在寄送途中發生延誤或失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對電報、電傳、電子傳送系統在傳送中發生延誤、殘缺和其他錯誤,概不負責。(3)與托收有關的銀行對由于天災、暴動、騷亂、叛亂、戰爭或銀行本身無法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或對由于罷工或停工致使銀行營業間斷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不負責……(4)除非事先征得銀行同意,貨物不應直接運交銀行或以銀行為收貨人,否則銀行無義務提取貨物。銀行對于跟單托收項下的貨物無義務采取任何措施。(5)在匯票被拒絕承兌或拒絕付款時,若托收指示書上無特別指示,銀行沒有作出拒絕證書的義務。因此D 項正確,AB 項都不正確。
77.甲乙兩國均為《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和《解決國家與他國國民之間投資爭端的公約》的締約國。A公司是甲國投資者在乙國依乙國法設立的一家外商獨資企業。乙國政府對A公司采取了征收措施。根據前述兩公約,下列說法哪些是正確的?
A.遵循一定的程序,A公司有資格事先向多邊投資擔保機構申請投保征收或類似措施險
B.如甲國投資者、A公司和乙國政府同意,A公司可以請求“解決投資爭端的國際中心”解決該爭端
C.甲國投資者本人不可以請求“解決投資爭端的國際中心”解決該爭端
D.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在向投保人賠付后,可以向甲國政府代位求償
【答案及解析】: AB 《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于1985年10月11日締結于韓國漢城,1988年4月12 日生效,依此公約成立的多邊投資擔保機構是世界銀行集團的第五個新增成員,直接承保成員國私人投資者在向發展中國家成員投資時可能遭遇的各種政治風險。多邊投資擔保機構承保四種政治風險:貨幣匯兌險、征收和類似措施險、戰爭內亂險和政府違約險。對于前來投保的跨國投資者,多邊投資擔保機構要求必須是具備東道國以外的會員國國籍的自然人;或在東道國以外一會員國注冊并設有主要營業點的法人,或其多數股東為東道國以外一個或幾個會員國所有或其國民所有的法人。此外,只要東道國同意,且用于投資的資本來自東道國境外,則根據投資者和東道國的聯合申請,經多邊投資擔保機構董事會特別多數票通過,還可將合格投資者擴大到東道國的自然人、在東道國注冊的法人以及其多數資本為東道國國民所有的法人。據此,A 項正確;《多邊投資擔保機構公約》規定,多邊投資擔保機構一經向投保人支付或同意支付賠償,即代位取得投保人對東道國或其他債務人所擁有的有關承保投資的各種權利或索賠權!督鉀Q國家和他國國民之間投資爭端的公約》于1965 年3 月18 日通過,1966 年10 月4 日生效,因在美國華盛頓通過,故也稱為華盛頓公約!督鉀Q國家和他國國民間投資爭端公約》的目的是成立一個“解決投資爭端的國際中心”,作為世界銀行的一個下屬獨立機構,為各締約國和其他國國民之間的投資爭端的解決提供調解或仲裁的便利。中心管轄的條件有三:(1)主體方面:受理的爭端限于一締約國政府(東道國)與另一締約國國民(外國投資者)的爭端;但是,在爭端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也受理東道國和受外國投資者控制的東道國法人之間的爭端;。(2)爭端性質方面:受理的爭端必須是直接因國際投資而引起的法律爭端;(3)主觀條件方面:需要爭端雙方出具同意中心管轄的書面文件。而D 項僅說明在向投保人賠付后,可以向甲國政府代位求償,故不正確。
78.下列哪些情形違反了有關規范法官與律師相互關系的規定?
A.律師陳某在接案時稱該案主辦法官是其大學同學
B.法官王某讓被告去找律師田某咨詢
C.某律師事務所邀請法官楊某參加該所慶典
D.某律師事務所邀請某法院審判庭全體人員外出旅游
【答案及解析】: ABD 本題考查考生對新法規的掌握。2004 年新頒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規范法官和律師相關關系維護司法公正的若千規定》第2條:“法官應當嚴格依法辦案,不受當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師利用各種關系、以不正當方式對案件審判進行的干涉或者施加的影響。律師在代理案件之前及其代理過程中,不得向當事人宣稱自己與受理案件法院的法官具有親朋、同學、師生、曾經同事等關系,并不得利用這種關系或者以法律禁止的其他形式干涉或者影響案件的審判。”故A不正確;第6 條:“法官不得為當事人推薦、介紹律師作為其代理人、辮護人,或者暗示更換承辦律師,或者為律師介紹代理、辮護等法律服務業務,并且不得違反規定向當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師提供咨詢意見或者法律意見。律師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法官為其介紹代理、辮護等法律服務業務。
79.下列哪些行為違反了律師執業行為規范?
A.律師申某主動向當事人出具意見,論證一審判決錯誤應予改判
B.律師潘某向多個法院的院長、庭長寫信,承諾介紹案件將提供中介費
C.律師劉某明知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是編造的,仍向法院提交
D.律師韓某的名片上印有“某法院經濟庭前庭長”
【答案及解析】: BCD 本題也是考查考生對2004 年3 月20 日五屆全國律師協會第九次常務理事會通過的《律師執業行為規范》的掌握。根據常識即可判斷A 項正確;B 項明顯錯誤。“律師和律師事務所不能向中介人或者推薦人以許諾兌現任何物質利益或者非物質利益的方式,獲得有償提供法律服務的機會。”更不能向法院院長、庭長寫信,承諾提供中介費;《律師執業行為規范》第154 條規定:“律師不得向司法機關和仲裁機構提交已明知是由他人提供的虛假證據。”故C項錯誤;2002 年3 月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頒布實施的《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范(修訂)》第44 條規定,律師不得在名片上印有各種學術、學歷、非律師業職稱、社會職務以及所獲榮譽等。因此D項錯誤。
80.檢察官徐某因泄露國家秘密構成犯罪而被追訴。下列關于徐某紀律責任的說法哪些是正確的?
A.無論徐某主觀上是否出于故意,只要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即應予開除
B.如果徐某主觀上出于故意,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判處管制拘役,即應予開除
C.如果徐某主觀上出于過失,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不一定予以開除
D.如果徐某被依法免于刑事處罰,應予降級或撤職處分
【答案及解析】:ABCD 《檢察官法》 第11 條規定:“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二年內,不得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辮護人。檢察官從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不得擔任原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辮護人。檢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擔任該檢察官所任職檢察院辦理案件的訴訟代理人或者辮護人。第35 條規定:檢察官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參加非法組織,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參加罷工;(二)貪污受賄;(三)殉私枉法;(四)刑訊逼供;(五)隱瞞證據或者偽造證據;(六)泄露國家秘密或者檢察工作秘密;(七)濫用職權,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八)玩忽職守,造成錯案或者給當事人造成嚴重損失;(九)拖延辦案,貽誤工作;(十)利用職權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十一)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十二)私自會見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請客送禮;(十三)其他違法亂紀的行為。第36 條規定:檢察官有本法第35 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37 條規定:”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受撤職處分的,同時降低工資和等級。因此,本題ABCD 項都正確。
三、不定項選擇題,每題所給選項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正確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81—100題,每題2分,共40分。
81. 在討論“法的起源、法的歷史發展”這部分內容時,法學院同學甲、乙、丙各抒己見。甲認為:1.馬克思主義法學認為法產生的根本原因是私有制的出現和階級的形成;2.在古羅馬學者西塞羅看來,人定法源于自然法。乙認為:1.法的移植對象只能是本國或本民族以外的法律,法的繼承對象則主要是本國或本民族的法律;2.德國學者馬克斯。韋伯將歷史上存在的法分為形式不合理的法、實質不合理的法、實質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丙認為:1.與原始社會規范的適用相比較,法的適用范圍主要是根據居民的血緣關系來確定的;2.不同歷史類型的法之間存在著繼承關系。下列選項何者為正確?
A.甲的觀點1 、乙的觀點1 和丙的觀點2
B.甲的觀點2 、乙的觀點2 和丙的觀點1
C.甲的觀點1 、乙的觀點1 和丙的觀點1
D.甲的觀點2 、乙的觀點2 和丙的觀點2
【答案及解析】: AD 司法考試已連續兩年以這種出題形式來考查考生的法理和法制史知識。做這種類型的題目,考生最好使用排除法。比如本題中,丙的觀點1 是明顯錯誤的,因為主要是根據居民的血緣關系來確定其適用范圍的是原始社會規范,而不是法。有了這一正確的判斷,即可輕易排除BC項。至于AD,甲、乙的觀點均是正確的,故均入選。值得警惕的是,有部分考生受思維定式的影響,在用“排除法”確定了A 項正確以后,便不再考慮D項,考試中一定要細心,不可草率行事。
82. 下列有關法與社會關系的表述何者為正確?
A.中國固有的法律文化深受倫理的影響;而宗教對于西方社會法律信仰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響,為確立“法律至上”觀念奠定了基礎
B.“法的社會化”是西方現代市場經濟發展中出現的現象,表明法律是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手段
C.凡屬道德所調整的社會關系,必為法律調整;凡屬法律所調整的社會關系,則不一定為道德所調整
D.生命科學的發展、器官移植技術的成熟對法律具有積極影響
【答案及解析】: ABD 本題考查考生的法理功底。BCD 三項很容易處理,本題難點在于A 項。乍一看,由于受我國文化傳統的影響,考生很容易把A 項后半句中的“宗教”與“法律至上”規定對立開來,從而排除A 項、而司法考試最忌“想當然”。宗教作為一種重要的文化現象,在全世界范圍內都對法律發生過重要的影響。宗教對法律的影響,既有積極方面,也有消極方面;既有觀念層面,也有制度層面。較明顯地體現在立法、司法、守法等各個環節上。首先,宗教可以推動立法‘許多宗教教義實際上都表達了人類的一般價值追求。部分教義被法律吸收,成為立法的基本精神!妒ソ洝、《古蘭經》、《摩奴法典》等宗教經典,分別對西方兩大法系、伊斯蘭法、古印度法產生了根本性的影響。其次,宗教影響司法程序。在宗教作為國教與政教合一的地方,宗教法庭直接掌握部分司法權。在西歐中世紀,教會獨立行使司法權,世俗政權則負責執行教會的命令,如給教徒開除教籍處分者,在法律上就成為放逐法外之人。中世紀教會司法權不但及于教徒而且及于俗人,對教會執事提起的民事訴訟、執事向俗人提起之民事訴訟未獲公正解決者,等等,均由宗教法庭管轄。在政教合一的伊斯蘭國家,教會行使司法權,法官均為教會權威人士。從訴訟審判方式來看,宗教宣誓有助于簡化審判程序。同時,宗教宣揚的公正觀念、誠實觀念、容忍、愛心等對司法也有影響;宗教容忍觀有利于減少訴訟。又知,國家首腦即位、法官公正執法以及證人出庭作證,都必須首先進行宣誓。再次,宗教信仰有助于提高人們守法的自覺性。宗教提倡與人為善、容忍精神等,公民習慣于循規蹈矩,不為損害他人和社會的行為。宗教超自然的崇拜、各種精神祭祀等等,均使法律蒙上神秘的、超自然的色彩,增加了法律的威懾力。有了以上知識,考生會毫不擾豫地確定A項的正確性。
83. 甲京劇團與乙劇院簽訂合同演出某傳統劇目一場,合同約定京劇團主要演員曾某、廖某、潘某出演劇中主要角色,劇院支付人民幣1 萬元。演出當日,曾某在異地演出未能及時趕回,潘某生病在家,沒有參加當天的演出,致使大部分觀眾退票,劇院實際損失1.5 萬元。后劇院向法院起訴京劇團,要求賠償損失。
針對此案,下列意見中何者為正確?
A.在這一事例中,法律關系主體僅為甲京劇團與乙劇院
B.京劇團與劇院的法律關系為保護性法律關系
C.京劇團與劇院的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都不是絕對的
D.在這一事例中,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針對的主體是不特定的
【答案及解析】: C 先來分析A 項,法律關系主體是法律關系的參加者,即在法律關系中一定權利的享有者和一定義務的承擔者。因此本題事例中,法律關系的主體不限于甲劇團和乙劇院,演員曾某、潘某、廖某因與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因而也是法律關系主體。故A 錯誤;至于B 項,按照法律關系產生的依據、執行的職能和實現規范的內容不同,法律關系可以分為調整性法律關系和保護性法律關系。調整性法律關系是基于人們的合法行為而產生的執行法的調整職能的法律關系。它所實現的是法律規范(規則)的行為規則(指示)的內容。調整性法律關系不需要適用法律制裁,法律主體之間即能夠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如各種依法建立的民事法律關系、行政合同關系等等。保護性法律關系是由于違法行為而產生的旨在恢復被破壞的權利和秩序的法律關系。它執行著法的保護職能,所實現的是法律規范(規則)的保護規則(否定性法律后果)的內容,是法的實現的非正常形式。它的典型特征是一方主體(國家)適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體(通常是違法者)必須接受這種制裁,如刑事法律關系。因此B 項錯誤;C 項是關于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的正確表述;D 項,在本事例中,法律權利主體與法律義務主體都是確定的、具體的,因而D 項錯誤。
84.某法院在審理一行政案件中認為某地方性法規與國家法律相抵觸。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下列表述何者為正確?
A.法官審理行政案件,如發現地方性法規與國家法律相抵觸,可以對地方性法規的合憲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查
B.法官審理行政案件,如發現地方性法規與國家法律相抵觸,應當適用國家法律進行審判
C.法官審理行政案件,如發現地方性法規與國家法律相抵觸,可以通過所在法院報請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進行審查的要求
D.法官審理行政案件,如發現地方性法規與國家法律相抵觸,可以公民的名義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進行審查的建議
【答案及解析】: BCD 眾所周知,我國不存在司法審查,故A 項錯誤。我國《憲法》第5 條,《 立法權》第78 、79 條規定了憲法、法律、法規、規章的位階制度,據此,B 項正確;《 立法法》第90 條規定:“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同憲法或者法律相抵觸的,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進行審查的要求,由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分送有關的專門委員會進行審查、提出意見。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認為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同憲法或者法律相抵觸的,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進行審查的建議,由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進行研究,必要時,送有關的專門委員會進行審查、提出意見。“因此可知CD 正確。
85.某縣人民法院審理一民事案件過程中,要求縣移動通信營業部提供某通信用戶的電話詳單。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下列說法何者為正確?
A.用戶電話詳單屬于憲法保護的公民通信秘密的范圍
B.縣人民法院有權要求縣移動通信營業部提供任何移動通信用戶的電話詳單
C.縣移動通信營業部有義務保護通信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D.縣人民法院有權檢查任何移動通信用戶的電話詳單
【答案及解析】: AC 《 憲法》 在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中明確規定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的基本權利!稇椃ā返40 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故本題應該選AC.
86.下列有關清末制定的刑事法典的表述何者為正確?
A.清末刑法典修訂的成果是《大清律例》和《大清新刑律》B.《大清新刑律》結構分總則和分則兩篇,后附《暫行章程》C.《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過渡性法典為《大清現行刑律》D.《大清律例》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近代意義上的專門刑法典
答案 . BC A 項錯誤。清末刑法典修訂的成果是《大清現行刑律》與《大清新刑律》;B 項正確,D 項錯誤!洞笄逍滦搪伞肥侵袊飞系谝粋憲法性文件,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近代意義上的專門刑法典,但仍保持著舊律維護專制制度和封建倫理的傳統;C 項正確!洞笄瀣F行刑律》是清政府在《大清律例》的基拙上稍加修改,作為《大清新刑律》完成前的一部過渡性法典,于1910 年5 月15 日頒行。
87.某縣政府以“振興本縣經濟”為由,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外,批準征用農用地15公頃(包括基本農田5公頃),供該縣經濟開發總公司建設工業園區。對該批準行為的下列表述何者為正確?
A.縣政府無權批準征用基本農田,也無權批準該宗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
B.縣政府無權批準征用基本農田,但有權批準該宗農用地除去基本農田以外的部分轉為建設用地
C.縣政府可以先將該基本農田轉為一般農用地,然后批準該宗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
D.縣政府可以先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然后在該規劃范圍內批準該宗農用地除去基本農田以外的部分轉為建設用地
【答案及解析】: A 本題考點為《土地管理法》中規定的國家對基本農田的保護制度。該法第45 條第1 款規定:“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一)基本農田;(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項的;(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項的。”第21 條規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行分級審批。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報國務院批準。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萬以上的城市以及國務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批準。本條第2 款、第3 款規定以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逐級上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其中,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由省級人民政府授權的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第26 條第1 款規定:“經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改,須經原批準機關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第44 條規定:“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拙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本條第2 款、第3 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由以上法條規定可知:本題惟有A項正確。
88.農民甲將化肥廠排放的污水引入自己的農田灌溉,造成農作物死亡,甲要求化肥廠承擔賠償責任。下列關于此案的說法何者為正確?
A.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其行為違法與否,不影響民事責任的確定
B.農民甲無須承擔任何舉證責任
C.化肥廠如否認自己侵權,必須負舉證責任
D.化肥廠如能證明自己排放的污水沒有超標,可免于承擔責任
【答案及解析】:AC 本題考點為《 環境保護法》的歸責原則及舉證責任的承擔。眾所周知,我國對于環境侵權實行“無過錯責任”,因此A 正確;《 民訴意見》第74 條規定:“在訴訟中,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但在下列侵權訴訟中,對原告提出的侵權事實,被告否認的,由被告負責舉證:(1)因產品制造方法發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2)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3)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4)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5)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6)有關法律規定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的。”根據該條第(3)項規定,可知C 正確;( (民訴證據規定》第2 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據此法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辦法》的規定,可知D項錯誤。
89.甲國人艾某在甲國打工時因不滿雇主詹某,炸毀了詹某的廠房和住所,逃至乙國。艾某的行為根據甲國刑法,有可能被判處死刑。甲乙兩國之間沒有任何涉及刑事司法協助方面的雙邊或多邊條約。基于以上情況,根據國際法,下列判斷何者為正確?
A.如甲國向乙國提出引渡請求,則乙國有義務將艾某引渡給甲國
B.如艾某向乙國提出庇護請求,則乙國有義務對艾某進行庇護
C.乙國可以既不對艾某進行庇護,也不將其引渡給甲國
D.甲國可以在乙國法院對艾某提起刑事訴訟
【答案及解析】: C 引渡是一國將處于本國境內的被外國指控為犯罪或已經判刑的人,應該外國的請求,送交該外國審判或處罰的一種國際司法協助行為。引渡的主體是國家,引渡是國家之間進行的。國際法中,國家沒有一般的引渡義務,因此引渡需要根據有關的引渡條約進行。當他國在沒有引渡條約的情況下提出引渡時,一國可以自由裁量,包括根據其有關國內法或其他因素作出決定。因此,本題所述情形下,C 項當選。
90.甲乙兩國在其交界處發現一處跨國界的油氣田,兩國談判共同開發未果。當甲國在其境內對該油田獨自進行開發時,乙國派軍隊進入甲國該地區,引發了兩國間的大規模武裝沖突。甲國是1949年日內瓦四個公約的締約國,乙國不是。根據國際法的有關規則,下列判斷何者為錯誤?
A.由于戰場在甲國領土,甲國軍隊對乙國軍隊的作戰不受戰爭法規則的拘束
B.由于甲國作戰是行使自衛權,甲國軍隊對乙國軍隊的作戰不受戰爭法規則的拘束
C.由于乙國不是日內瓦四公約的締約國,甲國軍隊對乙國軍隊的作戰不受該四個公約的約束
D.由于乙國不是日內瓦四公約的締約國,乙國沒有遵守戰爭法規則的法律義務
【答案及解析】: ABCD 和平解決國際爭端是當代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之一。從1899 年和1907 年的兩次海牙和平會議,到1928 年的《巴黎非戰公約》都提出了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原則和方法!堵摵蠂鴳椪隆访鞔_規定“以和平方法且以正義及國際法之原則,調整或解決足以破壞和平之國際爭端或情勢”……1970 年的《國際法原則宣言》也重申“以和平方法解決其國際爭端避免危及國際和平、安全及正義之原則”,規定“國際爭端應根據國家主權平等之原則”,規定“國際爭端應根據國家主權平等之基拙并依照自由選擇方法之原則解決之。”可見,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原則已成為國際社會廣泛接受的解決國際爭端所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本題中ABCD 四項中的說法均與“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原則相違背。另外,戰爭法是調整交戰國之間,交戰國與中立國和其他非交戰國之間的關系以及規范戰爭中交戰方行為的規則和制度的總體。戰爭法是國際法的一個獨特而重要的部分,作為國際社會的一員,甲、乙兩國均應遵守戰爭法規則。
91.大衛是甲國人,同時具有乙國國籍,其住處在甲國,其慣常居所在乙國。后因在丙國為票據行為所引起的票據糾紛在我國涉訴。為了確定大衛之票據行為的效力,我國法院首先要確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按照我國《票據法》的規定,票據債務人的民事行為能力適用其本國法。大衛同時具有甲國國籍和乙國國籍,我國法院應如何確定其本國法?
A.以大衛有住所的甲國法律為其本國法
B.以票據行為地丙國的法律為其本國法
C.以大衛有慣常居所的乙國法律為其本國法
D.以與大衛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為其本國法
【答案及解析】: AD 本題是直接法條題!睹裢ㄒ庖姟返182 條明文規定:“有雙重或者多重國籍的外國人,以其有住所或者與其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為其本國法。”故本題選AD.
92.甲國人A和B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二人均在中國上海有住所。某日,他們同乘輪船自乙國赴中國,途經公海時,二人發生口角,A順手抓起B的旅行箱向B擲去,造成旅行箱內的貴重儀器被毀壞。輪船抵達上海后,B向我國法院提起訴訟,要求A承擔賠償責任。我國法院可以適用下列何種法律?
A.甲國法
B.香港法
C.乙國法
D.中國法
【答案及解析】:AD 本題考點為侵權行為的法律適用!睹穹ㄍ▌t》第146 條規定:“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當事人雙方國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國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適用當事人本國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 ”。民通意見》 第187 條規定:“侵權行為地的法律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法律和侵權結果發生地法律。如果兩者不一致時,人民法院可以選擇適用。”故本題選AD.
93.實施反傾銷稅的條件之一是傾銷進口與國內產業損害間存在因果關系。關于這一條件的下列表述何者為正確?
A.傾銷進口是國內產業損害的惟一原因
B.傾銷進口必須是造成國內產業損害的一個原因
C.其他因素造成的國內產業損害不得歸因于傾銷進口
D.沒有傾銷進口,就沒有國內產業損害
【答案及解析】: BC 本題考點為我國的貿易救濟措施中傾銷的認定。根據我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進口產品存在傾銷、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二者之間有因果關系,是采取反傾銷措施的必要條件。而傾梢進口與國內產業損害間的因果關系,是指傾銷進口必須是造成國內產業損害的原因。另一方面,非傾悄因素對國內產業造成的損害,不得歸因于傾梢。故正確選項為BC.
94.中國某公司向歐洲出口啤酒花一批,價格條件是每公噸CIF安特衛普××歐元。貨物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承保,由“羅爾西”輪承運,船方在收貨后簽發了清潔提單。貨到目的港后發現啤酒花變質,顏色變成深棕色。經在目的港進行的聯合檢驗,發現貨物外包裝完整,無受潮受損跡象。經分析認為該批貨物是在尚未充分干燥或溫度過高的情況下進行的包裝,以至在運輸中發酵造成變質。據此,下列表述何者為正確?
A.收貨人應向承運人索賠,因為其簽發了清潔提單
B.收貨人應向發貨人索賠,因為該批貨物在裝船前就有品質問題
C.承運人對變質可以不承擔責任,因為承運人對于貨物的固有缺陷可以免責
D.承運人對變質應承擔責任,因為承運人在運輸中有謹慎管理貨物的義務
【答案及解析】: BC 本題考點為國際貨物運輸中承運人的負責。《海牙規則》規定的承運人的免責共有17 項,依第4 條第2 款的規定,對由于下列原因引起或造成的貨物的滅失或損害,承運人不負責任:(1)船長、船員、引水員或承運人的雇用人在駕駛或管理船舶中的行為、疏忽或不履行職責;(2)火災,但由于承運人實際過失或私謀所造成者除外;(3)海上或其他可航水域的風險、危險或意外事故;(4)天災;(5)戰爭行為;(6)公敵行為;(7)君主、統治者或人民的扣留或拘禁或依法扣鉀;(8)檢疫限制;。(9)貨物托運人或貨主、其代理人或代表的行為或不行為;(10 )不論由于何種原因引起協局部或全面的罷工、關廠、停工或勞動力受到限制;(11)暴亂和民變;(12)救助或企圖救助海上人命或財產;(13)由于貨物的固有瑕疵、性質或缺陷所造成的容積或重量的損失,或任何其他滅失或損害;(14 )包裝不當抓;(15)標志不清或不當;(16 )盡適當的謹慎所不能發現的潛在缺陷;(17)不是由于承運人的實際過失或私謀,或是承運人的代理人或受雇人員的過失或疏忽所引起的任何其他原因。根據以上第(13 )項規定,C 應選;同時,根據合同的相對性,收貨人應向發貨人索賠,故B 項應選。
95.按照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制度的規定和實踐,有關非違反性申訴與違反性申訴的下列表述何者為正確?
A.非違反性申訴中,申訴方無需證明被申訴方違反了世界貿易組織協定的有關條款
B.違反性申訴中,申訴方需要證明被訴方采取的措施造成申訴方利益的喪失或受損
C.如申訴方的非違反性申訴成功,被訴方沒有取消有關措施的義務,但需對申訴方作出補償
D.如申訴方的非違反性申訴成功,被訴方應撤銷或廢除被申訴的措施
【答案及解析】: AC 關于世貿組織的爭端解決機構解決的爭端類型,《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23 條規定了三種爭端!蛾P于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驚解》對這三種類型作了進一步的闡釋。① 違反性申訴。這是爭端的主要類型。申訴方須證明被訴方違反了有關協議的條款。在確立了存在違反有關協議條款的行為后,推定申訴方的利益受損或喪失。對這種爭端的裁定,被訴方往往需要廢除或修改有關措施。 ② 非違反性申訴。對這種申訴的審查,不追究被訴方是否違反了有關協議條款,而只處理被訴方的措施是否使申訴方根據有關協議享有的利益受損或喪失……申訴方需要證明其根據有關協議享有合理的預期利益,該合理預期利益因為被訴方的措施受損或喪失。被訴方沒有取消有關措施的義務,只需作出補償。 ③ 其他情形。關于上述兩種類型以外的其他爭端類型及其所適用的程序和規則,并沒有明確的規定,迄今為止也還沒有出現過上述兩種類型以外的案件。根據以上內容,可知本題正確答案為AC.
96.下列表述中何者為影響法官內部獨立的行為?
A.在公開場合對其他法官正在審理的案件的是非曲直發表評論
B.私自對下級法院正在審理的案件提出意見,告知其應如何判決
C.向其他審判庭的法官咨詢,探討某一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
D.庭長要求合議庭對某一案件進行重新合議
【答案及解析】:AB 《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13 條對維護法官內部獨立作出明確規定:“法官應當尊重其他法官對審判職權的獨立行使,并做到:(一)除非基于履行審判職責或者通過適當的程序,不得對其他法官正在審理的案件發表評論,不得對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案件提出處理建議和意見;(二)不得擅自過問或者干預下級人民法院正在審理的案件;(三)不得向上級人民法院就二審案件提出個人的處理建議和意見。”根據該法條可判斷A 、B 項所述情行屬于影響法官內部獨立的行為。
(一)
甲旅行社的歐洲部副經理李某,在勞動合同未到期時提出辭職,未辦移交手續即到了乙旅行社,并將甲社的歐洲合作伙伴情況、旅游路線設計、報價方案和客戶資料等信息帶到乙社。乙社原無歐洲業務,自李某加入后歐洲業務猛增,成為甲社的有力競爭對手,F甲社向人民法院起訴乙社和李某侵犯商業秘密。請回答以下第97、98題。
97.法院如認定乙社和李某侵犯甲社的商業秘密,須審查什么事實?
A.甲社所稱的“商業秘密”是否屬于從公開渠道不能獲得的
B.乙社的歐洲客戶資料是否有合法來源
C.甲社所稱的“商業秘密”是否向有關部門申報過“密級”
D.乙社在聘用李某時是否明知或應知其掌握甲社的上述業務信息
【答案及解析】。 ABD 本題考點為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習呀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刑法》 均明確規定:商業秘密是脂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梢,我國法律規定的商業秘密的秘密性是相對的,某項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只要是予以保密沒有使其進入社會公知領域,就應是商業秘密,而不必要求其已向有關部門申報過“密級”。故A 項正確,C 項不正確。另外,根據民事侵權的構成要件,可輕易判斷BD 正確。
98.如法院判定乙社和李某侵權成立,確定其賠償責任可以采用下列何種辦法?
A.按照甲社在侵權期間的利潤損失進行賠償,乙社和李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B.甲社在侵權期間的利潤損失無法計算時,按照乙社所獲利潤進行賠償,李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C.對李某按照其在甲社時的工資標準乘以侵權持續時間確定賠償額,對乙社按其實際所得利潤確定賠償額
D.按甲社請求的數額確定賠償額
【答案及解析】。 AB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 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被侵害的經營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并應當承擔被侵害的經營者因調查該經營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 ”故此A 項正確。根據《勞動法》第99 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可知B 正確。而CD 則無法律依據。
。ǘ
某建筑公司拖欠30位民工的工資達半年,民工反復索要無果,遂向當地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在調查處理過程中,公司提出有個別民工偷竊和毀壞設備,但查不出何人所為,所以讓全體民工承擔連帶責任,以工資抵償損失。請回答以下第99、100題。
99.對于民工的請求,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作出下列何種決定?
A.告知民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B.責令公司支付所欠民工工資
C.將案件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D.對公司提出警告、責令改正、處以罰款
【答案及解析】 B 《 勞動法》第9 條規定:“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主管全國勞動工作。
縣級以上地矛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勞動工作。“第85 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制止,并責令改正。“第91 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ㄒ唬┛丝刍蛘邿o故施欠勞動者工資的;
。ǘ┚懿恢Ц秳趧诱哐娱L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ㄈ┑陀诋數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ㄋ模┙獬齽趧雍贤,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根據以上法條,B 項正確,而CD 項錯誤。至于A 項,對于民工的請求,勞動行政主管部門不能推讀,而有義務作出處理,A 項顯然錯誤。
100.對于建筑公司的主張,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應如何認定?
A.公司讓全體民工對偷竊和毀壞設備者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于法無據
B.全體民工有義務與公司協商確定賠償損失的數額
C.偷竊和毀壞設備事件與民工工資無關,應循其他合法途徑另行解決
D.全體民工有義務查出偷竊和毀壞設備者,查出前可暫扣部分工資作為保證
【答案及解析】 AC A 項正確。公司在查不出是何人所為破壞和偷竊行為時讓全體民工承擔,顯然是于法無據的無理要求。因此,對于公司發生的偷竊和毀壞設備事件應采取其他合法解決途徑,所以C 項也是正確的說法。同理,BD 的說法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