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死亡險
所謂死亡險,是指所有保險合同中,投保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
1原則: 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死亡險,包括10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2 例外:父母可以為未成年子女投保死亡險,但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監督機構規定的限額
3 其他:需要征得被保險人的同意,否則保險合同無效。
四、 受益人制度
(1)受益人的性質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保險金原則上不作為遺產繼承,只能全部支付給受益人。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2)受益人的指定或變更
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但二者權限不同。投保人指定和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被保險人可以單獨指定和變更受益人。投保人為與其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投保人身保險,不得指定被保險人及其近親屬以外的人為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