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人與出資形式
所謂出資人,就是向企業投人資本的人。根據本條的規定,出資人可以是國家、集體,也可以是私人。國家作為出資人的,由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的職責。國務院代表國家對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大型國有及國有控股、國有參股企業。重要基礎設施和重要自然資源等領域的國有及國有控股、國有參股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對由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以外的國有及國有控股、國有參股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以集體資產設立企業的,由本集體作為出資人。隨著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私有資本也大量地投資到企業中。作為出資人,私人包括中國的公民,也包括外國的自然人和法人。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國家、集體和私人出資設立企業的主要形式是公司。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以來,許多國有企業進行了公司制改造,單一投資主體的企業改組為獨資公司,多個投資主體的企業依法改組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非國有企業也相當多地采用了公司制的組織形式。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公司股東對公司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的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由國家單獨出資形成的國有獨資公司也是一種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