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瑕疵擔保責任
1、產品瑕疵的情形: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2) 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的;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2、責任承擔的表現形式:修理、更換、退貨 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3、責任承擔主體:銷售者承擔第一順位的責任,如果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以下簡稱供貨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