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稅的納稅人。增值稅的納稅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A銷售貨物或者B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C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
2.出口貨物含在銷售貨物中,進口貨物由于不是銷售行為,因此,單列;
3.增值稅的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4.增值稅的稅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率分為基本稅率(17%)、低稅率(13%)和零稅率(0%)。
A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適用低稅率的以外,稅率為17%。
B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1)糧食、食用植物油;(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3)圖書、報紙、雜志;(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C 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0%;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D 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7%。
5.增值稅的稅收減免。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2)避孕藥品和用具;(3)古舊圖書;(4)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6)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所需進口的設備;(7)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8)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