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原則:以擔保貸款為原則,信用貸款為例外
2、關系人貸款:
(1)關系人的范圍:A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B:前述人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
(2)關系人貸款的規則:A可以發放貸款;B發放的貸款限于擔保貸款不能發放信用貸款;C 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不得優于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
3、商業銀行擔保權的實現:商業銀行因行使抵押權、質權而取得的不動產或者股權,應當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內予以處分。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4、商業銀行貸款,資產負債比例管理
。1)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2)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
(3)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4)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5)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
5、同業拆借: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用于小額資金臨時性周轉的需要。
(1)拆出資金的范圍:交足存款準備金、留足備付金和歸還中國人民銀行到期貸款之后的閑置資金
(2)拆入資金的用途:彌補票據結算、聯行匯差頭寸的不足和解決臨時性周轉資金的需要。不能用于發放固定資產貸款或者用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