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責任: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有責任排除危害,并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不問主觀是否有過錯!≠r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處理;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2、免責事由
(1)不可抗力;(2)受害人自招其害
3、民事訴訟中采用因果關系推定,污染企業不能證明自己的排污行為和損害后果沒有因果關系的即要承擔責任,
4、舉證責任倒置:排污企業承擔大部分舉證責任,受害人就損害事實提供基本的證據來支持;
5、時效: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時起計算。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真題演練】甲化工廠和乙造紙廠排放污水,造成某村農作物減產。當地環境主管部門檢測認定,甲排污中的有機物超標3倍,是農作物減產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標,但其中的懸浮物仍對農作物減產有一定影響。關于甲、乙廠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2012-1-73)
A.甲廠應對該村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B.乙廠應對該村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C.環境主管部門有權追究甲廠的行政責任
D.環境主管部門有權追究乙廠的行政責任
【答案】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