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憲法的詞源
1.古代中國和西方在運用憲法一詞的時候,既有相同之處,如都具有法律的意義,都有優于普通法的某種傾向;
2.古代西方的憲法往往側重于組織法方面的意義,而古代中國的憲法卻沒有此意。
二.憲法與法律的關系
1.憲法是法,故憲法和普通法律一樣具有法律規范的基本屬性:
(1)憲法與法律具有共同的經濟基礎,其性質主要取決于社會的物質文化形態;
(2)憲法與法律都是由國家制定并以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行為規范
(3)憲法和法律都通過規定社會關系參加者的權利義務來確認和保護社會秩序和法律秩序;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4)憲法和法律一樣具有制裁性。
2.憲法是更高的法,故被稱為“法律之法律”,具有自身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