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制度的概念與特點
(一)文化制度的概念
1.文化制度是指一國通過憲法和法律調整以社會意識形態為核心的各種基本關系的規則、原則和政策的綜合。
2.文化制度包括三個層次:
(1)最廣泛意義上的文化,是指人類在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
(2)第二個層次的文化特指人類在一定歷史階段所創造的精神財富,其本質即我們通常所說的精神文明。
(3)第三個層次即最狹義的文化則僅僅指文學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特定的事業。
(二)文化制度的特點:
1.文化制度具有階級性。
2.文化制度具有歷史性。
3.文化制度具有民族性。
二、文化制度在各國憲法中的表現
1.近代意義上的憲法產生以來,文化制度便成為憲法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但是,不同國家憲法以及同一國家不同歷史時期的憲法,對文化制度的規定有很大的差異。
2.第一次比較全面系統規定文化制度的是1919年德國的《魏瑪憲法》。
三、我國憲法關于基本文化制度的規定
(一)國家發展教育事業。
(二)國家發展科學事業。
(三)國家發展醫療衛生體育事業。
(四)國家發展文學藝術及其他事業。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四、我國憲法中關于公民道德教育的規定
(一)普及理想、道德、文化、紀律和法制教育,培養“四有”公民。
(二)提倡“五愛”教育,樹立和發揚社會公德。
【真題】關于憲法與文化制度的關系,下列哪一選項是不正確的?(12-1-23)
A.憲法規定的文化制度是基本文化制度
B.《魏瑪憲法》第一次比較全面系統規定了文化制度
C.憲法規定的公民文化教育權利是文化制度的重要內容
D.保護知識產權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基本文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