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注意把握:雙重領導(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垂直領導(包括中央垂直領導和省以下垂直領導)
1、行政區域的層級
(1)二級制:直轄市——區(如北京市——海淀區)
(2)三級制:直轄市——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如重慶市——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三河鄉)
(3)四級制: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行政公署)——縣、市——鄉、民族鄉、鎮(如山東省——淄博市——高青縣——塘坊鎮)
2、類型:地方各級政府、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門、地方政府的派出機關、地方政府的內設機構和議事協調機構、工作部門的內設機構和派出機構。
(1)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是綜合性行政機關,一般為省級——地市級——縣級——鄉級。地方各級政府實行條條管轄,垂直領導。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2)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門
工作部門是專門性行政機關。我國地方行政機關實現條塊結合的管理模式。部分工作部門為本級地方政府組成部門,實行條塊管轄和雙重領導,如縣公安局接受本級政府(縣政府)的統一領導,并且受上級主管部門(市公安局)的業務指導或領導。另一部分工作部門不屬于本級地方政府的組成部門,實行條條管轄和垂直領導,如全國垂直領導的國稅、海關、金融和外匯管理等部門,以及省以下垂直領導的地稅、國土資源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