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基本標準是:
(1)行使行政職權的主體合法;
(2)合乎法定職權范圍;
(3)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確鑿;
(4)適用法律、法規正確;
(5)符合法定程序;
(6)不濫用職權。
一、有確鑿的事實證據要求行政決定應當有確實可靠的證據
第一,作出行政決定首先要有事實,即存在需要行使行政職權的客觀事實。
第二,事實應當是確實充分的。
二、正確適用法律、法規行政管理是一種適用法律的國家活動
適用法律不能取決于行政官員的任意和偏好,而必須以法律所要求的事實條件作為適用法律的根據。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三、遵守法定行政程序
法定程序賦予這些方法和形式以權利義務的法律屬性,要求行政機關行使職權時必須遵守,成為判斷行政行為是否正確合法的重要標準。目前行政法中對行政程序規定比較好的和體現時代精神的,是《行政處罰法》。該法規定了行政處罰的決定程序和執行程序。
四、不得超越職權和濫用職權
關于超越職權的要件,是要求行政機關應當在法律授予的權限以內活動。
行政機關的職權范圍主要由行政組織法和授權法規定。
行政機關在進行行政管理時,不只是機械和簡單地按照有關法律和有關條款辦事,而且還要執行法律的精神和立法目的,不能濫用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