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一般規定
1、適用范圍: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侵權責任法》第2條)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例題】樸某系知名美容專家。某醫院未經樸某同意,將其作為醫院美容專家在醫院網站上使用了樸某照片和簡介,且將樸某名字和簡介錯誤地安在了其他專家的照片旁。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2009年卷三第24題,單選)
A.醫院未侵犯樸某的姓名權 B.醫院未侵犯樸某的肖像權
C.醫院侵犯了樸某的肖像權和姓名權 D.醫院侵犯了樸某的榮譽權
2、侵權責任優先: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侵權責任法》第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