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侵權行為責任
1.構成要件:加害行為、損害、因果關系、過錯(區分共同過錯與混合過錯)
2.因果關系:條件說;必然因果關系;相當因果關系
3.免責事由:自助行為、不可抗力、第三人過錯、受害人故意、正當防衛、緊急避險、
4、自助行為
。1)、為保護自己權利
(2)、情況急迫,不及時行使自助行為將使權利無法實現
。3)、實施對他人財產或人身不超過必要限度的強制行為
(4)、事后須及時報告有關機關處理
二、義務幫工人自身損害與致人損害責任(《人損解釋》第13、14條)
1、義務幫工人自身損害,由被幫工人承擔;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不賠,受益范圍內適當補償。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2、義務幫工人致人損害,由被幫工人承擔;但幫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則被幫工人和幫工人連帶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不賠。
3、第三人造成幫工人人身損害的,第三人承擔;第三人不能確定或沒有賠償能力,被幫工人適當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