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期付款買賣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條 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買受人要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例題】曾某購買某汽車銷售公司的轎車一輛,總價款20萬元,約定分10次付清,每次兩萬元,每月的第一天支付。曾某按期支付六次共計12萬元后,因該款汽車大幅降價,曾某遂停止付款。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2009年卷三第59,多選)
A 汽車銷售公司有權要求曾某一次性付清余下的八萬元價款
B 汽車銷售公司有權通知曾某解除合同 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C 汽車銷售公司有權收回汽車,并且收取曾某汽車使用費
D 汽車銷售公司有權收回汽車,但不退還曾某已經支付的12萬元價款
(二)樣品買賣合同:對于樣品的隱蔽瑕疵,標的物仍然應當符合同種物的通常標準(合同法169條)
考點:瑕疵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