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銷權;法定撤銷的事由及期間(第192條、193條;本人1年,繼承人或代理人6個月)
2:可不履行:贈與人陷入經濟困境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合同。(《合同法》第195條)
3:贈與物的瑕疵責任:一般不承擔;除非故意不告知或保證無瑕疵;附義務贈與,在附義務限度內;(《合同法》第191條)
【例題】甲為了鼓勵其侄子乙好好學習,贈給其一臺電腦用于輔助學習及一部手機,但先給電腦,待期末學習成績好時再給手機。乙拿到電腦,非但沒積極用于學習,反而天天玩游戲。到了期末,乙的成績不升反降,甲非常生氣,決定不但不給手機了,而且要求返還電腦。下列說法正確的是:(習題演練 )
A、甲乙之間贈與電腦及手機的合同均已成立
B、甲乙之間贈與電腦合同已成立,但贈與手機的合同尚未成立
C、甲有權不再給手機,但無權要求返還電腦 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D、甲有權不再給手機,也有權要求返還電腦
【例題】甲公司將20臺電腦贈送給乙學校,言明此電腦供學生學習使用,不得轉讓或挪作他用。乙學校接受贈與后不久,將其中的10臺電腦賣給另一學校,獲款3萬元以添置其他教學設備。下列表述錯誤的是:(習題演練)
A、乙學校無權處分該20臺電腦
B、乙學校與另一學校的電腦買賣合同無效
C、甲公司可以撤銷贈與
D、因贈與物已交付,甲公司無權在干涉乙學校對電腦的轉讓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