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6:一房數租的處理原則:合同均有效,履行有先后順序:
、僖呀浐戏ㄕ加凶赓U房屋的;
②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的;
③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賃房屋的承租人可主張違約責任或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
考點7: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權:
①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可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城鎮房屋租賃合同司法解釋》第7條)
②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合同法》第219條)
、鄢凶馊宋唇洺鲎馊送廪D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224條第2款)
④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227條)
⑤不定期租賃。雙方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合同法》第232條)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考點8:承租人的合同解除權:
①(《城鎮房屋租賃合同司法解釋》第8條)
。ㄒ唬┳赓U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ǘ┳赓U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ㄈ┳赓U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
②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231條)
③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合同法》第23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