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
【相關法條】
第一百二十條 組織、領導和積極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并實施殺人、爆炸、綁架等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知識要點】
1.組織者、領導者與積極參加者適用一個法定刑幅度,其他參加者適用更輕的法定刑幅度。但所有參加者都成立犯罪。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2.行為人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又實施了其它具體犯罪的,數罪并罰。當然,行為人實施其他犯罪之后,又組織、領導和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的,也要數罪并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