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識產權罪重點罪名:
一、假冒注冊商標罪
【相關法條】
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知識要點】
1.不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的情形:
(1)擅自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標的,以及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似的商標的行為,不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
(2)假冒他人沒有注冊的商標的,不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3)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
(4)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使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的;
(5)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的,、雖然都是不正當競爭行為,但不是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不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
2.罪數問題:以假冒注冊商標方式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的行為,屬于想象競合犯,從一重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