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財產罪重點罪名
八、故意毀壞財物罪
【相關法條】
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知識要點】
1.行為對象:國家、單位或者他人所有的財物,包括動產與不動產,行為人是否占有該財物,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毀壞耕地或者進行破壞性采礦的,應認定非法占用農用地罪、破壞性采礦罪。
毀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易燃易爆等設備,危害公共安全的,成立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2.行為內容:毀壞,包括從物理上變更或者消滅財物的形體,以及喪失或者減少財物的效用的一切行為。具體表現為:
。1)、由于物理上、客觀上的損害而導致財物的效用喪失或減少(使他人魚池的魚游失、將他人的戒指扔人海中);
。2)、由于心理上、感情上的緣故而導致財物的效用喪失或者減少(如將糞便投人他人餐具,使他人不再使用餐具);
。3)、財物本身的喪失以及被害人對財物占有的喪失(如將他人財物單純予以隱藏)。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注意】以下幾種情形:
第一,甲意圖將乙的電視機抱到院子里摔壞,但剛將電視機抱起,電視機滑落在地被摔壞,成立故意毀壞財物罪既遂。
第二,甲意圖將乙的電視機抱到院子里摔壞,剛出乙的家門,甲發現乙回家,趕緊將電視機抱到自己家單純予以放置,時候案發的,成立故意毀壞財物罪既遂。
第三,甲意圖將乙的電視機抱到院子里摔壞,剛出乙的家門,甲發現乙回家,趕緊將電視機抱到自己家,時候予以積極利用的,只成立侵占罪。
3.主觀要件:故意。
4.數額較大(5000元以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