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重點罪名
一、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相關法條】
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知識要點】
1.使用爆炸、投毒、設置電網等危險方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同時構成刑法第114條或者第115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2.實施本罪行為,又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查處,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3.故意傷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應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論處。
二、盜伐林木罪;濫伐林木罪
【相關法條】
第三百四十五條 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以牟利為目的,在林區非法收購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
【知識要點】
1.“盜伐林木“:無證(無權)砍伐林木,侵犯所有權;
“濫伐林木“:持證但違規砍伐、侵犯林業管理制度(濫伐屬于自己林木的,也可能成立本罪)。
【注意】林木權屬爭議一方在林木權屬確權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以濫伐林木罪論處。
2、盜伐林木罪與盜竊罪:盜伐林木同時觸犯盜竊罪的,屬于想象競合犯,從一重罪處罰。
(1)、將國家、集體、他人所有并已經伐倒的樹木竊為己有,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種植的零星樹木,數額較大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2)、非法實施采種、采脂、挖筍、掘根、剝樹皮等行為,牟取經濟利益數額較大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3、對于1年內多次盜伐(濫伐)少量林木未經處罰的,累計其盜伐(濫伐)林木的數量,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非法收購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情節嚴重的,成立非法收 購盜伐、濫伐的林木罪(345條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