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劉國新是某縣物價局局長,現打算與他人共同出資經營某物業公司,為縣中學提供取暖服務,鑒于身份特殊,其冒用其妹夫李忠的身份證進行了登記,自己參與公司的實際經營管理,但劉國新并未向公司履行出資義務,針對以上情況,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A.公司股東名冊與登記機構登記文件中均是李忠的名字,所以李忠成為公司股東
B.公司有權要求李忠補足出資
C.公司債權人有權要求李忠就公司不能清償的部分就未出資本息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D.其他股東有權要求李忠補足出資
【考點】冒名股東 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解析】《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29條:冒用他人名義出資并將該他人作為股東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冒名登記行為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公司、其他股東或者公司債權人以未履行出資義務為由,請求被冒名登記為股東的承擔補足出資責任或者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部分的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