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公司從事出口加工,有職工500人。因國際金融危機影響,訂單銳減陷入困境,擬裁減職工25人。公司決定公布后,職工提出異議。下列哪些說法缺乏法律依據?( )
A.職工甲:公司裁減決定沒有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批準,無效
B.職工乙:公司沒有進入破產程序,不能裁員
C.職工丙:我一家4口,有70歲老母10歲女兒,全家就我有工作,公司不能裁減我
D.職工丁:我在公司銷售部門曾連續3年評為優秀,對公司貢獻大,公司不能裁減我
【考點】經濟性裁員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解析】: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所以ABD不合法;C合法;
凱德酒店為開創品牌,欲招聘一名廚藝高,懂管理的廚師擔任酒店大廚,老范系國外留學歸來并且有家傳的豆腐絕學,前來應征并被錄用。雙方簽訂了一年的試用期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期間包食宿,沒有工資,期滿考核,如果合格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月工資3000元。根據以上情形回答下列題目:
【答案】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