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考已經(jīng)開始新的旅程,民法是司法考試中復習比較有難度的科目,所以獨角獸司法考試網(wǎng)為大家整理了民法基礎復習知識點,希望對大家復習過程中有所幫助。
占有的要素。占有的要素有二(缺一不可,否則不成立占有。占有繼承屬于例外。見【例4】):①體素。即對物的管領與控制。②心素。即占有的意思。
2.體素的認定。是否對物具有事實上的管領力,一般應以社會觀念及外部可認識的空間關系、時間關系和法律關系認定。須注意:依照空間關系與時間關系認定占有時,一般社會觀念居于主導地位,空間關系和時間關系僅為輔助判斷因素。
(1)空間關系,即人與物須形成某種場合上的結合關系。例如:①將農(nóng)具暫放于田間回家吃飯,將建筑工具放于工地回家休息,自行車不上鎖停放于門前院內(nèi),不能認為喪失占有。③停放汽車于路旁(忘記鎖車門),出國數(shù)月,占有并不喪失。③遺失錢包于車站,離去十五分鐘后發(fā)覺其事,因車站人來人往,依社會觀念,應認定喪失占有,錢包成為遺失物(錢包畢竟不同于汽車)。④旅客登上飛機后發(fā)現(xiàn)將筆記本電腦遺忘于于賓館房間,旅客對電腦的占有喪失,電腦由賓館取得占有(占有交替)。
(2)時間關系,指人和物的結合在時間上具有相當?shù)某掷m(xù)性。如果人與物的結合,僅有瞬間或者暫時的結合關系,不得認為對于物有事實上的管領力。例如:①在飯店使用餐具,在圖書館取閱雜志,均不成立占有。②從圖書館將書借回家中閱讀,將餐具自飯店偷回,分別成立有權占有和無權占有。③管領力僅一時不能行使,占有不因此喪失。如旅客check out之際,發(fā)現(xiàn)筆記本電腦遺忘于賓館房間,旅客對電腦的占有尚未喪失(這和登上飛機的情形不同!)。家畜走失,可預期歸來,家畜非遺失物。占有的土地被洪水浸沒數(shù)日,對土地的占有并未喪失。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wǎng)
(3)法律關系,指某人對于某物是否存在占有關系,可以依據(jù)法律關系予以認定。須注意:若有法律關系可以作為認定占有的依據(jù),則不再考慮空間關系與時間關系(依據(jù)法律關系之認定的優(yōu)先性)。須關注以下四種情形:①依輔助占有關系而成立占有。例如,對商場成列的貨物,商場雇傭的售貨員為占有輔助人,商場才是占有人。②間接占有。例如,甲將電腦出租(出借、既存)于乙,乙為直接占有人,甲為間接占有人。③買賣(贈與)合同中的現(xiàn)實交付。例如,甲將出賣的貨物現(xiàn)實交付給乙,甲的占有喪失,乙成為占有人。④拋棄占有。例如,甲將就手機扔到垃圾堆,甲對手機的占有喪失。若乙拾得該手機,乙原始取得手機的直接占有。
【例5】甲在機場候機時睡著,乙取走甲放置于身邊的電腦(價值2萬元)并據(jù)為己有。①甲雖酣睡如死豬,依照一般社會觀念,甲仍為其電腦的占有人。②乙以和平方式剝奪甲對電腦的占有(建立新的占有秩序),以非法據(jù)為己有為目的,數(shù)額較大,乙構成盜竊罪。
【例6】甲匆忙登機,將電腦(價值2萬元)遺忘在候機廳的長凳上,飛機起飛后,乙取走該電腦并據(jù)為己有。①依照一般社會觀念,飛機艙門關閉時,甲對電腦的占有喪失。②乙并未侵害甲的占有,乙的行為構成侵占罪。
【例7】甲前往旅館服務臺結賬,將電腦(價值2萬元)遺忘在旅館房間里,乙(旅館的服務員)查房時,將該電腦據(jù)為己有。①甲對其電腦的管領控制僅一時不能行使,依照一般社會觀念,甲仍占有其電腦。②乙的行為構成盜竊罪。
【例8】甲結賬后離開住宿的旅館,將其電腦遺忘在旅館的房間,返程的飛機起飛后,甲仍不知其事。乙(旅館的服務員)打掃衛(wèi)生時將該電腦據(jù)為己有。①依照一般社會觀念,飛機起飛后,甲對其電腦的占有喪失。②旅館成為電腦的占有人。因為,旅館房間系封閉的空間(與機場的候機廳完全不同)。這種現(xiàn)象稱為“占有交替”。乙為占有輔助人,不是占有人。③乙的行為構成盜竊罪(注意與【例6】的區(qū)別)。
【例9】乙假意在甲商場挑選金項鏈,乘服務員不注意,乙拿出事先準備好的款式相同的鍍金項鏈將金項鏈(價值1萬元)調(diào)包。①乙尚在挑選,根據(jù)這種法律關系,金項鏈的占有人為甲商場。②乙的行為構成盜竊罪。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wǎng)
【例10】甲到某商場購買金項鏈,挑選好以后,甲請乙(商場服務員)進行禮品包裝。在包裝時,乙乘甲不備,用事先準備后的款式相同的鍍金項鏈將金項鏈(價值1萬元)調(diào)包。①甲已經(jīng)挑好,雙方基于合意已經(jīng)完成了金項鏈的交付,根據(jù)這一法律關系,項鏈雖在乙手中進行禮品包裝,其占有人為甲。②乙的行為構成盜竊罪。③【例9】和【例10】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④【例5】到【例10】僅僅是略表一二,旨在彰顯占有對于盜竊罪與侵占罪的認定有多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