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考已經開始新的旅程,民法是司法考試中復習比較有難度的科目,所以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為大家整理了民法基礎復習知識點,希望對大家復習過程中有所幫助。
(三)原物與孳息(★★)
《物權法》
第一百一十六條 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法定孳息,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取得;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易習慣取得。
1.區分標準。原物,指孳息所從出之物。孳息,指由原物所生之物或收益。孳息必須與原物分離,與原物分離前為原物的成分,不屬于孳息。孳息分為兩種:①天然孳息,指原物因自然規律或者按照物的用法而產生的物。如:雞蛋、剪下的羊毛、牛犢、貓仔、牛奶、開采的礦藏。須注意:天然孳息的重要特點在于,收取天然孳息后,不對原物構成根本性破壞(不改變其性質或對其構成毀損),所以,牛奶、牛黃屬于天然孳息;屠牛所取得的牛皮、牛肉就不是天然孳息。孳息的英文是Fruit,亦可折射天然孳息的這一特點。②法定孳息,指原物依據法律關系所產生的收益。如租金、利息、彩票中獎所獲獎金或獎品(射幸孳息)。須注意:購買股票取得的股息,屬于投資風險產生的收益,不屬于法定孳息。
2.孳息所有權的歸屬。①天然孳息:(a)按照當事人的約定。(b)沒有約定的,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②法定孳息:(a)按照當事人的約定。(b)沒有約定的,按照交易習慣確定。須注意:通說觀點認為,《物權法》第116條修改了《合同法》第163條關于買賣合同中孳息取得的規定。
還須注意:雖然《物權法》規定抵押權人(于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后)、質權人、留置權人(在質押、留置期間)有權收取(抵押物、質物、留置物)的孳息,但不是取得孳息的所有權。所以,在司法考試中,若問誰有權取得孳息的所有權,一般不答擔保物權人,因在未就所收取的孳息實現擔保物權之前,他們并不能取得孳息的所有權。
【特別提示】《婚姻法解釋(二)》第11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該收益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解釋(三)》第5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這樣,《婚姻法解釋(三)》第5條修改了《婚姻法解釋(二)》第11條的規定。據此,婚前財產在婚后產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仍為個人財產(見【例6】)。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例6】甲婚前擁有一套房屋,價值200萬元。后甲與乙結婚。結婚后,甲將該房屋出租三年,租金9萬元。此后,甲又用該房屋作為出資與朋友合伙經營三年,獲得30萬元分紅。后甲退出合伙,收回房屋。不久,甲、乙離婚,此時該房屋價值400萬元。①《婚姻法解釋(三)》第5條將個人婚前財產產生的收益一分為三:(a)孳息;(b)自然增值;(c)投資收益。分別確定其所有權歸屬。除投資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外,其他兩項仍為一方的個人財產。②甲出租房屋所得租金9萬元,為法定孳息,屬甲個人財產。③甲將房屋入伙經營所得30萬元,為投資收益,屬甲、乙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財產投資產生的收益之所以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學理基礎在于承認家務勞動的價值。甲將房屋入伙經營,乙要么與甲共同經營,要么在家操持家務。這30萬元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道理在此。④甲房屋市價增加了200萬元,為自然增值,屬甲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