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考已經開始新的旅程,民法是司法考試中復習比較有難度的科目,所以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為大家整理了民法基礎復習知識點,希望對大家復習過程中有所幫助。
(三)排除妨害請求權(★★)
1.構成要件。排除妨害請求權的構成要件有四:①請求人為物權人。②妨害人以無權占有以外的方式妨害物權的行使。妨害既可由妨害人的行為造成,亦可由妨害人的物件造成。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堆放垃圾、在他人車庫門口停放汽車、不動產登記簿上因他人行為產生錯誤登記、制造超出容忍限度的噪音(震動、惡臭)、被大風刮斷樹木倒入鄰人院內等。③妨害具有不法性或者超越了正常的容忍限度。④提出請求之時,妨害仍在持續中。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2014年司法考試輔導之早鳥計劃
2.排除妨害請求權的效力:①除去妨害。妨害人須采取措施排除妨害,例如:以違章建筑堵塞通道的,應拆除違章建筑;清理丟棄的垃圾;不再制造噪音;涂銷錯誤的不動產登記。②排除妨害費用的承擔:(a)妨害人具有過錯的,應獨自承擔排除妨害的費用;(b)妨害人對妨害無過錯的(如地震震倒圍墻于鄰居院中),由雙方合理分擔排除妨害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