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考已經(jīng)開始新的旅程,民法是司法考試中復習比較有難度的科目,所以獨角獸司法考試網(wǎng)為大家整理了民法基礎復習知識點,希望對大家復習過程中有所幫助。
共有
通過之前的知識復習,你能否做對以下的真題:
(2010-3-7)紅光、金輝、綠葉和彩虹公司分別出資50萬、20萬、20萬、10萬元建造一棟樓房,約定建成后按投資比例使用,但對樓房管理和所有權歸屬未作約定。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2010年試卷三第7題)
A.該樓發(fā)生的管理費用應按投資比例承擔
B.該樓所有權為按份共有
C.紅光公司投資占50%,有權決定該樓的重大修繕事宜
D.彩虹公司對其享有的份額有權轉讓
(2012-3-6)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對共有房屋的管理沒有進行約定。甲、乙、丙未經(jīng)丁同意,以全體共有人的名義將該房屋出租給戊。關于甲、乙、丙上述行為對丁的效力的依據(jù),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確的?(2012年試卷三第6題)
A.有效,出租屬于對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
B.有效,對共有物的處分應當經(jīng)占共有份額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出租行為較處分為輕,當然可以為之
C.無效,對共有物的出租屬于處分,應當經(jīng)全體共有人的同意
D.有效,出租是以利用的方法增加物的收益,可以視為改良行為,經(jīng)占共有份額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
(2009-3-54)甲、乙、丙按不同的比例共有一套房屋,約定輪流使用。在甲居住期間,房屋廊檐脫落砸傷行人丁。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2009年試卷三第54題)
A.甲、乙、丙如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應對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B.丁有權請求甲承擔侵權責任
C.如甲承擔了侵權責任,則乙、丙應按各自份額分擔損失
D.本案侵權責任適用過錯責任原則
(2011-3-56)關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2011年試卷三第56題)
A.對于共有財產(chǎn),部分共有人主張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張共同共有,如不能證明財產(chǎn)是按份共有的,應當認定為共同共有
B.按份共有人對共有不動產(chǎn)或者動產(chǎn)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為等額享有
C.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chǎn)上權利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D.對共有物的分割,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
(2005-3-12)甲、乙按20%和80%的份額共有一間房屋。二人將房屋出租給丙,丙取得甲和乙的同意后將該房屋轉租給丁。現(xiàn)甲欲轉讓自己的份額。下列哪一項表述是正確的?(2005年試卷三第12題)
A.乙、丙有優(yōu)先購買權,丁無優(yōu)先購買權
B.乙、丁有優(yōu)先購買權,丙無優(yōu)先購買權
C.乙、丙、丁都有優(yōu)先購買權
D.丙、丁有優(yōu)先購買權,乙無優(yōu)先購買權
你做對了嗎?
(2010-3-7)【答案】C
(2012-3-6)【答案】B
(2009-3-54)【答案】ABCD
(2011-3-56)【答案】BCD
(2005-3-12)【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