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考已經開始新的旅程,民法是司法考試中復習比較有難度的科目,所以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為大家整理了民法基礎復習知識點,希望對大家復習過程中有所幫助。
善意取得(★★★)
(四)例外規定:占有脫離物原則上不能善意取得
《物權法》第107條規定:①占有脫離物原則上不發生善意取得。占有脫離物,指非基于占有人的意思而喪失占有的動產,包括盜贓、遺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隱藏物、失散的動物等。②占有人對占有脫離物實施無權處分的,原則上善意的第三人不能善意取得(利益衡量的天平此時傾向于占有脫離物的所有權人),權利人有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善意第三人之日起2年內請求善意的占有人返還(注意這個期間的起算點:不是自遺失或被盜之日,也不是自無權處分之日,而是自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善意占有人之日)。③若善意第三人是通過拍賣或者從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處購買,善意第三人有權請求權利人支付自己(向無權處分人)支付的價款(有償回復,見【例11】),權利人拒絕支付的,無權請求善意占有人返還。除此以外,善意第三人無權請求權利人支付自己(向無權處分人)支付的價款(無償回復,見【例12】)。④2年期間屆滿,權利人未請求善意占有人返還的,善意第三人于此時善意取得動產物權。⑤只要在前述2年期間內,占有脫離物恒為占有脫離物,不論輾轉多少手,均不發生善意取得的效果。
【例11】甲將相機(Nikon D800)交給乙保管,被丙盜竊。丙在家中以市價出賣個不知情的丁,并交付。①根據《物權法》第107條,相機屬于占有脫離物,自甲、乙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丁之日起2年內,丁不能善意取得所有權。②甲、乙均享有無償回復請求權,有權在2年內請求丁返還相機。③丁不能要求甲、乙補償自己支出的價款,只能向丙主張不當得利返還或者違約責任(為什么是違約責任呢?因為丙、丁間的買賣合同有效。)。
【例12】甲將相機(Nikon D800e)借給乙,乙不慎丟失,被丙拾得,丙交給在相機城開店的某朋友以市價出賣給不知情的丁,并交付。①根據《物權法》第107條,若丁通過拍賣或者具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處購得,甲、乙行使回復請求權時,須支付丁所付的費用。②甲、乙支付丁所付費用后,可向丙追償。
須注意:《物權法》第107條屬于《物權法》第106條的例外,但是《物權法》第107條本身存在兩個重要的例外:①無記名有價證券不適用《物權法》第107條,權利人不得請求善意第三人返還。法理基礎是:無記名有價證券同貨幣類似,適用“占有即所有規則”,無適用善意取得的余地(見【例13】)。②占有脫離物可以善意取得留置權。法理基礎在于:留置權擔保的債權一般屬于債權人養家糊口之所在;留置權擔保的債權增加了留置物的價值(見【例14】)。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例13】甲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購得Lady Gaga演唱會門票一張,座位在9排9號。不料該門票被乙盜竊,乙以票面價轉讓給不知情的丙。①根據通說,《物權法》第107條不適用于貨幣和無記名有價證券(《臺灣民法典》第951條設有明文)。原因:占有即取得所有。②甲對丙無回復請求權。甲要想看戲,只能另想辦法。③甲得對乙主張侵權或不當得利返還。
【例14】甲從乙處偷來一臺電視機,因故障送致丙處修理。丙修好后又被丁偷走。丙不知該電視機為臟物。甲到期未支付修理費而引起糾紛。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A.丙對該電視機不享有留置權
B.丙對該電視機享有留置權
C.丙對丁不享有占有返還請求權
D.丙對丁享有占有返還請求權
【答案】BD。電視機雖為盜贓,可善意取得留置權,只要丙不知該電視非屬甲所有,且丙不知該電視機為盜贓,且符合留置權成立的其他要件,丙即可善意取得留置權。②丁侵奪了丙的占有,根據《物權法》第245條,丙對丁享有占有回復請求權,除斥期間為一年。若丙一年內未對丁行使該權利,該占有回復請求權消滅,且丙的留置權亦于此時消滅(《物權法》第240條就是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