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考已經開始新的旅程,民法是司法考試中復習比較有難度的科目,所以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為大家整理了民法基礎復習知識點,希望對大家復習過程中有所幫助。
轉質(★★)
《物權法》
第二百一十七條 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轉質,造成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向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1.轉質的概念。轉質,指在質押期間,質權人(憑借質權人的身份)以質物為第三人設立質權的行為。第三人取得的質權稱為轉質權,第三人稱為轉質權人。轉質分為兩種:①若經過出質人同意,為承諾轉質;②若未經出質人同意,稱為責任轉質。《物權法》不提倡質權人轉質,也不禁止質權人轉質。《物權法》第215條的精神是,在責任轉質中,質權人應對質物的毀損、滅失承擔絕對嚴格責任(質物在轉質權人占有期間毀損、滅失的,質權人無論是否具有過錯,均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再次強調:轉質與質權的善意取得不是一回事情(見【例1】和【例2】)。
【例1】甲將自己的相機質押給乙。質押期間,乙謊稱自己是相機的所有權人,未經甲同意,將相機出質給丙,并交付。①丙善意取得質權。②這不是轉質。
【例2】甲將自己的相機質押給乙。質押期間,乙在告知丙自己是相機的質權人后,未經甲同意,將相機出質給丙,并交付。①乙的行為屬于責任轉質。②丙因責任轉質取得相機的質權,但非因善意取得。source:獨角獸司法考試網
2.承諾轉質。指在質押期間,質權人經出質人同意,以質物為第三人設立質權的行為。承諾轉質的效力:①轉質權優先于原質權。②轉質權所擔保的債權范圍“可以高于”原質權擔保的債權數額。③轉質權具有獨立性,原質權消滅的,不影響轉質權的存續;原質權的實現條件尚不具備,不影響轉質權的實現。④質權人對質物的毀損滅失承擔“過錯責任”。(見【例3】)
【例3】甲欠乙10萬元,甲以價值20萬元的汽車為乙設立質權。經過甲同意,乙以該汽車為丙設立質權,擔保的債權數額為15萬元。乙的行為構成承諾轉質,具有以下效力:①丙的質權優先于乙的質權。②丙的質權具有獨立性,體現在:(a)丙的質權擔保的債權額雖然高于原質權擔保的債權數額,丙的質權設立有效。(b)乙的質權消滅的,不影響丙的質權繼續存在。(c)只要丙實現質權的條件具備,即使乙的質權尚不具備行使條件,丙也可以對質物行使優先受償權。③質物在丙處毀損滅失的,轉質人乙僅承擔“過錯責任”。
3.責任轉質。指在質押期間,質權人未經出質人同意,擅自以質物為第三人設立質權的行為。責任轉質的效力:①轉質權優先于原質權。②轉質權擔保的債權額和清償期以原質權擔保的債權額和清償期為限。③轉質權依附于原質權,原質權消滅,轉質權消滅。④轉質人對質物的毀損滅失承擔“無過錯責任”。(見【例4】)
【例4】甲欠乙10萬元,甲以價值20萬元的汽車為乙設立質權。未經甲的同意,乙擅自以該汽車為丙設立質權,擔保的債權數額為15萬元。乙的行為構成責任轉質,具有以下效力:①丙的質權優先于乙的質權。②丙的質權具有從屬性,體現在:(a)丙的質權擔保的債權數額不能高于乙的質權所擔保的債權數額。丙對于質物僅在10萬元的范圍內享有優先受償權,而不是約定的15萬元。(b)乙的質權尚不具備行使條件的,丙的質權也不得行使。(c)乙的質權消滅的,丙的質權消滅。③質物在丙處毀損、滅失的,不論乙是否具有過錯,乙均應對甲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即使質物因不可抗力毀損、滅失,乙也要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