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試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復習:基本概念和本質屬性
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
法治通常的理解就是法律之治,即通過法律治理國家;同時,法治又指通過法律使權力和權利得到合理配置的社會狀態。
法治理念是對法治的核心內容、本質要求、價值追求、重要使命以及根本保證等法治基本問題的集中概括和系統認識,是謀劃法治戰略的基準,是制定法律的指南,是實施法律的指導,也是理解并遵守法律的參照。各國的法治理念受制并決定于本國的社會性質、政治制度以及經濟、文化和其他社會條件,不同國家的法治理念不可能完全相同,社會主義國家與資本主義國家之間在法治理念上更是存在著根本性區別。
我國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系統化的法治意識形態,反映和指引著社會主義法治的性質、功能、目標方向、價值取向和實現途徑,是馬克思主義法律思想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是社會主義法治的精髓和靈魂,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事業必須長期遵循的指導思想。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內涵,集中概括為“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五個方面。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這五個方面的內涵,有機統一,相輔相成,各自從不同側面系統地揭示出社會主義法治的主要原理,同時又完整地描繪出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圖景。
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屬性
1.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三者有機統一,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屬性。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要求在法治實踐中,堅定不移地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密切結合、有機統一起來。堅持黨的領導,才能保證社會主義法治的正確方向,依法治國和人民當家作主才會有可靠的政治保證;堅持人民當家作主,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才會有堅實的群眾基礎,才能真正落實執政為民、執法為民的要求;堅持依法治國,黨的領導和人民當家作主才具有鮮明的時代內涵,黨的領導和人民當家作主的實現也才能有可靠的法律保障。“三者有機統一”貫穿于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之中,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核心與靈魂。
2.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三者有機統一的必然要求。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三者有機統一的必然要求,在實踐層面上進一步體現為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堅持黨的事業至上,就是要在法治的具,體實踐中,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自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和維護黨的領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堅持人民利益至上,就是要在法治的具體實踐中,堅持以人為本、執法為民,全面維護、實現和發展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把廣大人民群眾的滿意度作為檢驗法治實踐成效的重要標準;堅持憲法法律至上,就是要把嚴格遵守憲法法律作為法治實踐的基本要求,黨要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執法和司法必須嚴格以憲法和法律為依據,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允許有超越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特權,在全社會樹立憲法和法律的權威,樹立執法與司法的公信力,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