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損損失金額的確定。共同海損損失包括共同海損犧牲和費用。其中,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分別按以下規定計算:
(1)船舶的共同海損犧牲。船舶的犧牲分部分損失和全損兩種。部分損失時,按照實際支付的修理費、減除合理的以新換舊的扣減額計算。船舶尚未修理的,按照犧牲造成的合理貶值計算,但是不得超過估計的修理費。全損時,按照船舶在完好狀態下的估計價值,減除不屬于共同海損損壞的估計的修理費和該船舶受損后的價值的余額計算。
(2)貨物的共同海損犧牲。貨物的犧牲分滅失和損壞兩種情況。貨物滅失的,按照貨物在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加運費,減除由于犧牲無須支付的運費計算。貨物損壞的,在就損壞程度達成協議前售出的,按照貨物在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加運費,與出售貨物凈得的差額計算。
(3)運費的共同海損犧牲。按照貨物遭受犧牲造成的運費的損失金額,減除為取得這筆運費本應支付,但是由于犧牲無須支付的營運費用計算。共同海損費用按實際發生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