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損費用是指共同海損行為造成的金錢上的支出。其范圍主要包括:
1.避難港費用。船舶在航行途中遇險,有時不得不進入避難港。為進入避難港而延長航程的費用、進入和離開避難港的費用、在避難港停靠期間為維持船舶所需的日常費用、因安全所需造成的貨物或船上其他物品卸下和重裝的費用等,都可以計入共同海損費用。
2.救助費用。船、貨陷入共同危險,不得不求助于他船而支出的救助報酬和其他費用可列入共同海損費用。
3.代替費用。本身不具備共同海損費用的條件,卻是為代替可以列為共同海損的特殊費用而支付的額外費用,可以作為代替費用列入共同海損費用中。但被列入的代替費用的金額,不得超過被代替的共同海損的特殊費用。
4.其他費用。包括墊付手續費和共同海損利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