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考試《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出臺的背景《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作為民法草案的一編。
2010年10月28日草案已通過,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二、《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在2011年司法考試中的地位2010年司考中,國際私法總共是11道題,其中單選題7道,多選題3道,不定項選擇題1道,總共考了15分,而在涉外民商事關系的法律適用這一傳統的考試重點上,本次考試共考查了3道單選題、1道多選題、1道任選題,占據了國際私法部分幾乎1/2的題量和分值。
新增考點是必考考點幾乎已成三國法考試的慣例。
比如09年三國法大綱新增三個均在09考卷中出現。而《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作為一部新法,又是傳統考試重點,獨角獸司法考試網預計在2011年考試中必將占據國際私法分值的一半甚至一半以上。
三、司考《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詳解幾個概念:定居國:住所:居所:經常居所地:慣常居所地:經常居住地:共八章52條(一)第一章 一般規定(第一條至第十條)
1、涉外民事關系的定性第一條 為了明確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合理解決涉外民事爭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法。
《民通意見》178:凡民事關系的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是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法人的;民事關系的標的物在外國領域內的;產生、變更或者消滅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事實發生在外國的,均為涉外民事關系。
第八條 涉外民事關系的定性,適用法院地法律。
2、特別法優于一般法,后法優于先法第二條第一款 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確定。其他法律對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另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百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六條,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本法。
3、最密切聯系原則第二條第二款 本法和其他法律對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沒有規定的,適用與該涉外民事關系有最密切聯系的法律。
在合同領域,該法以最密切聯系原則為僅次于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的法律適用準則,并采用了“特征性給付說”。
第四十一條 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合同適用的法律。在當事人沒有協議選擇合同準據法的情形下,合同“適用履行義務最能體現該合同特征的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與該合同有最密切聯系的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糾紛案件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 與合同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一)買賣合同,適用合同訂立時賣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買方住所地談判并訂立的,或者合同明確規定賣方須在買方住所地履行交貨義務的,適用買方住所地法。
。ǘ﹣砹霞庸、來件裝配以及其他各種加工承攬合同,適用加工承攬人住所地法。
(三)成套設備供應合同,適用設備安裝地法。
。ㄋ模┎粍赢a買賣、租賃或者抵押合同,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北京司法考試基礎班、強化班、法條班、模考班、點評班、論述班、沖刺班全程視頻,名師授課,僅需800元,加qq: 1971736835,可以享受優惠。
。ㄎ澹﹦赢a租賃合同,適用出租人住所地法。
(六)動產質押合同,適用質權人住所地法。
。ㄆ撸┙杩詈贤m用貸款人住所地法。
。ò耍┍kU合同,適用保險人住所地法。
。ň牛┤谫Y租賃合同,適用承租人住所地法。
(十)建設工程合同,適用建設工程所在地法。
(十一)倉儲、保管合同,適用倉儲、保管人住所地法。
。ㄊ┍WC合同,適用保證人住所地法。
(十三)委托合同,適用受托人住所地法。
(十四)債券的發行、銷售和轉讓合同,分別適用債券發行地法、債券銷售地法和債券轉讓地法。
(十五)拍賣合同,適用拍賣舉行地法。
。ㄊ┬屑o合同,適用行紀人住所地法。
(十七)居間合同,適用居間人住所地法。
如果上述合同明顯與另一國家或者地區有更密切聯系的,適用該另一國家或者地區的法律。
第六條 涉外民事關系適用外國法律,該國不同區域實施不同法律的,適用與該涉外民事關系有最密切聯系區域的法律。
第三十九條 有價證券,適用有價證券權利實現地法律或者其他與該有價證券最密切聯系的法律。
4、意思自治原則及例外第三條 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可以明示選擇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法律。
真題鏈接-2009年卷一34題中國某航空公司從甲國公司融資租賃一架飛機。雙方合同約定適用甲國法律,由乙國銀行提供貸款,由住所位于丙國的丙國公司擔保。合同以英文作成,但貸款合同和保證合同對法律適用均沒有約定。履行中發生爭議,訴諸中國法院。依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飛機融資租賃合同應適用甲國法律B.飛機融資租賃合同應適用承租人住所地法律C.貸款合同應認為當事人默示選擇適用英國法D.保證合同應適用中國某航空公司的住所地法答案:A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涉外民事關系有強制性規定的,直接適用該強制性規定。
意思自治原則之例外:(1)《合同法》第126條第2款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以下為07司法解釋之規定:(2)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股份轉讓合同;(3)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包經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合同;(4)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購買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非外商投資企業股東的股權的合同;(5)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非外商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的合同;(6)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購買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非外商投資企業資產的合同;(7)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其他合同。
真題鏈接:2010年卷一34題34.甲國某公司擬認購中國境內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資股份,該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均為中國公民。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關于該認購增資合同的法律適用和管轄,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雙方可以采用明示方式自由約定該合同所適用的法律B.該合同只能適用中國法律C.如出現爭議,雙方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還可就法律適用進行選擇D.雙方當事人只能選擇中國仲裁機構仲裁答案:B除了傳統的合同領域(第41條)外,在委托代理、信托、夫妻財產關系、運輸中的動產物權、當事人在侵權行為發生后對一般侵權責任和知識產權侵權責任準據法的選擇、不當得利和無因管理、知識產權的轉讓和許可使用等領域,均準許當事人協議選擇準據法。
5、公共秩序保留第五條 外國法律的適用將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公共利益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6、訴訟時效第七條 訴訟時效,適用相關涉外民事關系應當適用的法律。
《民通意見》195條:涉外民事法律關系的訴訟時效,依沖突規范確定的民事法律關系準據法確定。
7、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外國法律及外國法律的查明第九條 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外國法律,不包括該國的法律適用法。
第十條 涉外民事關系適用的外國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者行政機關查明。當事人選擇適用外國法律的,應當提供該國法律。不能查明外國法律或者該國法律沒有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ǘ┑诙 民事主體(第十一條至第二十條)
1、 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經常居所地法律民事行為能力——經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從事民事活動,依照經常居所地法律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依照行為地法律為有民事行為能力的,適用行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繼承的除外。)
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自然人經常居所地法律依照本法適用國籍國法律,自然人具有兩個以上國籍的,適用有經常居所的國籍國法律;在所在國籍國均無經常居所的,適用與其有最密切聯系的國籍國法律。自然人無國籍或者國籍不明的,適用其經常居所地法律。
依照本法適用經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經常居所地不明的,適用其現在居所地法律。
2、 法人法人及其分支機構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組織機構、股東權利義務等事項——登記地法律法人的主營業地與登記地不一致的,可以適用主營業地法律。法人的經常居所地,為其主營業地。
3、 其他(1) 人格權——權利人經常居所地法律(2) 委托代理——當事人意思自治優先,無協議的:代理——代理行為地法律被代理人與代理人的民事關系——代理關系發生地法律(3) 信托——當事人意思自治優先,無協議的——信托財產所在地法律或信托關系發生地法律(4) 仲裁協議——當事人意思自治優先,無協議的——仲裁機構所在地法律或仲裁地法律(三)第三章 婚姻家庭(第二十一至第三十條)
1、 結婚(1)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
(2)結婚手續,符合婚姻締結地法律、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的,均為有效。
2、離婚(1)協議離婚,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的,適用辦理離婚手續機構所在地法律。
。2)訴訟離婚——法院地法律3、家庭(1)夫妻人身關系,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
(2)夫妻財產關系,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國籍國法律或者主要財產所在地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
。3)父母子女人身、財產關系,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中有利于保護弱者權益的法律。
4、收養(1)收養的條件和手續——收養人和被收養人經常居所地法律(2)收養的效力——收養時收養人經常居所地法律(3)收養關系的解除——收養時被收養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5、撫養撫養——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國籍國法律或者主要財產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護被撫養人權益的法律6、監護監護——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中有利于保護被監護人權益的法律(四) 第四章 繼承(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五條)
1、 法定繼承——被繼承人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不動產法定繼承——不動產所在地法律2、遺囑方式,符合遺囑人立遺囑時或者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國籍國法律或者遺囑行為地法律的,遺囑均為成立3、遺囑效力——遺囑人立遺囑時或者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4、遺產管理等事項——遺產所在地法律5、無人繼承遺產的歸屬——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產所在地法律(五) 第五章 物權(第三十六條至第四十條)
1、不動產物權——不動產所在地法律2、動產物權當事人意思自治優先,沒有協議的——法律事實發生時動產所在地法律3運輸中的動產物權當事人意思自治優先,沒有協議的——運輸目的地法律4、有價證券——有價證券權利實現地法律或者其他與該有價證券有最密切聯系的法律(六) 第六章 債權(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七條)
1、消費者合同消費者合同,適用消費者經常居所地法律;消費者選擇適用商品、服務提供地法律或者經營者在消費者經常居所地沒有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的,適用商品、服務提供地法律。
2、 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適用勞動者工作地法律;難以確定勞動者工作地的,適用用人單位主營業地法律。勞務派遣,可以適用勞務派出地法律。
3、 侵權責任侵權責任,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但當事人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侵權行為發生后,當事人協議選擇適用法律的,按照其協議。
《民通意見》第187條: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如果兩者不一致,由人民法院選擇適用。
4、 產品責任產品責任,適用被侵權人經常居所地法律;被侵權人選擇適用侵權人主營業地法律、損害發生地法律的,或者侵權人在被侵權人經常居所地沒有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的,適用侵權人主營業地法律或者損害發生地法律。
5、 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當事人意思自治優先,無協議——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若無共同經常居所地——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發生地法律6、其他通過網絡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人格權的,適用被侵權人經常居所地法律。
。ㄆ撸┑谄哒 知識產權 (第四十八至第五十條)
1、 知識產權的歸屬和內容——被請求保護地法律2、 知識產權轉讓和許可當事人意思自治優先,無協議——適用本法對合同的有關規定(即本法第41條)
3、 知識產權的侵權責任4、 當事人意思自治優先,無協議——被請求保護地法律(八)第八章 附則四、商事關系法律適用的特別規定(重點為我國的規定)
(一)涉外票據 我國《票據法》第95條——第102條規定種類我國相關法條1.票據當事人能力《票據法》第96條 票據債務人的民事行為能力,適用其本國法律。票據債務人的民事行為能力,依照其本國法律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而依照行為地法律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適用行為地法律。
2.票據行為方式①《票據法》第97條 匯票、本票出票時的記載事項,適用出票地法律。支票出票時的記載事項,適用出票地法律,經當事人協議,也可適用付款地法律②《票據法》第98條 票據的背書、承兌、付款和保證行為,適用行為地法3.票據追索權行使期限《票據法》第99條 票據追索權的行使期限,適用出票地法律。
4.持票人責任《票據法》第100條 票據的提示期限、有關拒絕證明的方式、出具拒絕證明的期限,適用付款地法律。
5.票據喪失時權利保全程序《票據法》第101條 票據喪失時,失票人請求保全票據權利的程序,適用付款地法律。
(二)海事《海商法》第268條——第274條 債權 物權 侵權等第274條 共同海損理算,適用理算地法律。
第275條 海事賠償責任限制,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ㄈ┟窈 :債權 物權 侵權等第184條——第189條 比照海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