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司考國際法考點導學,就司考國際法考點分布而言,國際法所考查的內容大體都是圍繞國家所形成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制度,重點考查的內容主要可以簡單歸納為以下這些方面,大家在準備2011年司法考試過程中要注意重點復習:1.司考國際法導論(國際法的演變,國際法淵源與編纂,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系,國際法的基本原則如主權平等、不干涉內政、不使用威脅或武力和民族平等自決)。
2.國際法的主體(個人是否是國際法的主體,國家要素和基本權利,國家的管轄權和豁免,國家的承認與繼承,聯合國的體系,國際責任)。
3.國際法上的空間劃分:(1)領土:領土主權和限制(一般和特殊),領土取得的方式(包括傳統與現代),南極;(2)海洋法:領海、專屬經濟區、大陸架、群島水域,公海和海底區域;(3)航空法:基本制度(芝加哥公約),國際民航的損害賠償責任(華沙公約),民航安全制度,外層空間制度(營救制度、登記制度和責任制度) ;(4)環境保護制度(大氣、海洋、危險廢物、自然生態和資源保護);(5)居民制度(國籍、外交保護、引渡和庇護、國際人權法)。北京司法考試基礎班、強化班、法條班、模考班、點評班、論述班、沖刺班全程視頻,名師授課,僅需800元,加qq: 1971736835,可以享受優惠。
4.對外關系:(1)外交和領事關系:外交機關以及外交和領事的特權與豁免;(2)條約法:條約成立的實質要件、條約的保留、條約的效力(沖突和第三國的問題)、條約的解釋和條約的終止;(3)國際爭端和平解決:傳統和現代的方法、國際法院的職權;(4)戰爭法:第一部分戰爭的開始和結束、中立國。第二部分作戰中的規則、作戰手段和方法、保護平民、交戰人員和戰爭受難者(作戰手段與方法是海牙體系,保護平民和戰爭受難者是日內瓦體系)。
司法考試國際法的復習中司考重點就歸納為以上這些,同學們在學習中一定要高度重視,投入精力和時間去認真備考司考三國法,提分作用還是比較明顯的,祝大家司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