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影響××發展一陣子,我影響他一輩子”這個措辭嚴厲的標語,就掛在湖南××縣政府門前;在這標語中,“我”就是××縣委、縣政府,“他”指與拆遷相關的一切人(2003年7月,××縣啟動占地189畝的珠泉商貿城項目,涉及拆遷居民有1100多戶,動遷人員達7000余人,拆遷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團體20余家)“一陣子”指的是拆遷這段時間。該縣把一些不聽政府招呼者視為“影響地方發展的絆腳石”,當成全縣人民的“公敵”對待,不惜動用警力和行政手段予以“嚴懲”,比如將不同意政府強行拆除居民樓做法的李××夫婦以“暴力抗法”為名拘留;再比如要求機關干部和教師停職轉做拆遷戶親屬的思想工作,完不成任務者免職或下放至邊遠的地區,一時弄得全縣上下人心惶惶。當地群眾對這樣的政策十分憤怒:“搞這樣株連九族的拆遷,××縣現在是父子關系緊張、夫妻離婚、兄弟反目。”
問題:
針對××縣的這一標語,結合實際談談你對行政權力的看法。
答題要求:
1.運用掌握的法學和社會知識闡釋你認為正確的觀點和理由;2.說理充分,邏輯嚴謹,語言流暢,表達準確。
[參考范文]
在這條標語背后,××縣政府似乎變成了一位擁有絕對裁判權的法官,這位法官可以決定一切。首先,他可以決定什么是“發展”。他不需要參照新的綠色政績觀,不需要研讀憲法或法律,不需要思考高層決策者的大政方略,更不需要傾聽一下小老百姓的心聲;其次,他可以決定什么叫“影響發展”。在這一刻,這位法官不必循章摘典,盡可以自行造法,只要他認定,所有商貿城規劃區域內的房屋都是在“影響發展”,所有抵制拆遷大軍者都是在“影響發展”,所有不能勸服自己親屬在拆遷合同上簽字的干部職工都是在“影響發展”,那么,這些房屋與這些人都是“帶罪之身”,他盡可以嚴懲不貸。
在這條標語背后,××縣政府似乎成為一個擁有絕對強制權的執法者。他擁有著絕對的自由裁量權,在這位執法者眼中,“處罰相當”、“一事不再罰”的法律原則是不存在的。
擁有了絕對裁判權的××縣政府掌握了對公共利益的絕對決定權和絕對解釋權,掌握了對公民個人利益的絕對裁量權與絕對處分權。尤其在“國家尊重和保護人權”剛剛寫入憲法,“以人為本”成為社會共識的今天,××縣這種侵犯公民權利的做法,實在令人匪夷所思。如此不受制約的“絕對權力”賦予了權力所有者足夠的高度,使得他們足以高高在上、俯視一切,當他們站得足夠高了,涉及上千戶人家切身利益的拆遷工程也就成為“小事”了。如此不受監管的“絕對權力”也賦予了權力所有者們無所畏懼、無所忌憚的行事風格,當他們的膽量足夠大了,他們便可以在代表政府聲音的橫幅標語上明明白白地寫下赤裸裸的、充滿脅迫意味的語句,而按照××縣的解釋,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發展地方經濟”。但是,搞經濟不能以犧牲公民的權利為代價,否則,就有可能蛻變為一部分人對另一部分人權利的掠奪!
現代意義的政府是不能夠擁有“絕對權力”的。政府的權力應是有限度的,政府掌控的裁判權與強制權完全不能夠超出法定的限度;我們的憲法、法律早已為各級政府的權力劃定了限度,只不過,在相當長的時間里,××縣政府并沒有意識到政府權力的邊界在何處,久而久之,其干脆忘卻了政府權力還存在邊界——越權的習慣根深蒂固,最終造成“絕對權力”的幻影長存于掌權者的心中。
因此,為消除不和諧的聲音,為建設法治國家,我們應當認真對待政治文明建設,真正做到依法執政,在對政府授權與控權的基礎上,實現行政權的衡平,構建我們的現代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