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司考行政法學習方法,考生在學習司法考試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這一部分的內容時,普遍反映對其中的一些內容比較難以理解。筆者認為,主要原因是:
(1)行政法沒有一部統一的成文法典,不像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那樣有統一的規范依據。而行政法的內容比較分散,行政法規范分布在成千上萬個單行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法律文件之中,這樣,既沒有統一的行政法規范依據,又讓我們感覺不到它的體系性,似乎非常凌亂。
(2)考生在平時的日常生活中,對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所涉及的基本內容接觸也比較少,面對眾多的行政機關,不知道它們各自有什么職能,這也給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的學習帶來一定的困難。
(3)行政法律關系與民事法律關系難以區分,特別是有行政機關參與的法律關系。
但是,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部分在司法考試中所占的分值又非常高,通常在50~60分左右。在2010年的司法考試中,行政法部分考了65分,占有很大的分量。
如何才能學好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部分,的確是一個值得考生重視的問題。根據筆者的經驗,學好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需要特別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對行政法理念上的理解。行政法是公權力,公權力本身就有它自己的規律。公權力,是保障一個國家利益的主要力量,同時也是對人權造成侵害的最危險、最可怕的力量。因此要有控制它的機制,從理念上對于行政法應表述為:控權法與保權法的結合。這樣來用這個理念去看待行政法的制度會好理解掌握些。比如,公權力的獲得是采用授權原則,這個授權原則就是控制它的一種機制。
第二,從體系上把握。行政法雖然都是分散在成千上萬的單行法律法規當中,但還是有規律可循的,行政法是規范行政權力的,也是圍繞行政權力展開的。首先是誰有資格行使行政權力,也就是相應的《行政組織法》,這其中關于行政主體和公務員兩部分是司法考試的重點。其次是有資格行使行政權力的主體在行使行政權力時的外在表現。相應的有《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復議法》等。最后就是有權力必有救濟,也就是相應的《行政救濟法》,救濟實質上也是一種監督,也可稱為《行政監督法》。
第三,要掌握行政權的特點,我推薦朋友們加QQ1971736835索取最新全程全套司考資料、名師視頻及隨堂講義。行政權不同于立法權和司法權。對于立法權的要求是要民主,對于司法權的要求是要公正,而對行政權的要求是要講究效率。主要表現在:首長個人負責制、公務員劃分等級、公務員的服從義務、時效性規定。
第四,一定要抓住重點。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中的重點內容是:
(1)行政訴訟法(關于證據部分較多)。
(2)行政處罰、復議、許可法。
(3)國家賠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