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刑法考點“應當與可以”,刑法的應當和可以相信很多考生都容易混淆,現在看看獨角獸司法考試網校的老師總結這些口訣,記住這些口訣,自己的司法考試成績就又多了三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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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無損 應當免【沒有造成損害的中止犯,應當免除處罰】;(第24條)
2、中有損 應當減【造成損害的中止犯,應當減輕處罰】;(第24條)
3、未成年 應從減【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17條)
4、僅從犯 應全三【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第27條)
5、防避脅 首大功 應減免【防衛過當、緊急避險過當、脅從犯、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第20條、第21條、第28條)
6、輕且首 種自鏟 可以免【犯罪較輕且自首的、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第67條、第351條)
7、聾又啞 預或盲 可全三【又聾又啞的人或盲人犯罪、預備犯(比照既遂犯),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第19條、第22條)
8、未唆精 首或功 可從減【未遂犯(比照既遂犯)、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時的教唆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自首的、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減輕處罰】;(第23條、第29條、第18條、第67條、第68條)
9、外已罰 立大功 貪萬退 行介賄 追前交 可減免【在國外犯罪,已在外國受過刑事處罰的、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個人貪污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所以要貪別過一萬,否則就沒戲了,呵呵),推薦朋友們加Q號1971736835 獲取全套司考視頻、音頻及隨堂講義等、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向公司、企業人員、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的,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介紹賄賂行為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第10條、第68條、第383條、第390條、第39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