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司法考試《刑訴法》答題技巧,2011年司法考試越來越近,為了讓各位考生都能取得好成績,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的老師為大家整理了2011年司法考試中《刑訴法》一些答題應該注意的事項。
一、審題不認真,務必看準讓選正確的還是不正確的。
二、相似制度比較不清:如延期審理、中止審理和休庭情形比較;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比較;應當變更強制措施和可以變更強制措施比較等等。獨角獸司法考試網整編。
此外,相似規定刑訴與民訴、行政訴區別等。
三、“應當”還是“可以”
四、期間記憶不準
五、起算點容易搞錯
六、主體記憶不準確:如申請回避的主體,申請取保的主體,上訴主體等;外國人犯罪還是被害,未成年人犯罪還是被害
七、決定裁定分不清:如最高人民法院發現即將被執行死刑的張某的判決可能有錯誤,應當裁定而不是決定停止執行。
八、主要司法解釋把握不錯,但其他司法解釋把握不足。如有關附民的,簡易程序的,普通程序簡化審的,未成年人案件的等等。
九、邏輯陷阱。從情理上說的過去,但卻不是法律規定。如檢批捕的,公安撤銷案件,報告一聲即可等。
十、法條綜合能力不強。善于將同樣規定的相關法條全部收集在一起做專題復習,形成筆記或者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