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已經進入了最后的沖刺階段,為了讓大家順利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的老師特為大家帶來以下內容,希望能對各位的備考有幫助。
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為智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的證言;
利 (二)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出具的證言;
一 (三)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
元 (四)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
不出庭(五)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口訣:為智利一元不出庭或為利一元不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