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法條解讀:仲裁機構。仲裁法并在司法考試中占有的分值比例并不高,但歷年司法考試真題中都有涉及,為了讓大家的復習更加順利,獨角獸司法考網的老師為您奉上仲裁法重點法條解讀。希望對大家的復習可以有所幫助。
第二章 仲裁委員會和仲裁協會
第10條 仲裁委員會可以在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設立,也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設區的市設立,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仲裁委員會由前款規定的市的獨角獸司法考網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商會統一組建。
設立仲裁委員會,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司法行政部門登記。
解析:主要了解仲裁委員會設立的區域、設立程序以及登記機關即可
第13條 仲裁委員會應當從公道正派的人員中聘任仲裁員。
仲裁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從事仲裁工作滿八年的;
(二)從事律師工作滿八年的;
(三)曾任審判員滿八年的;
(四)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高級職稱的;
(五)具有法律知識、從事經濟貿易等專業工作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的。
仲裁委員會按照不同專業設仲裁員名冊。
解析:主要了解仲裁員的資格條件。注意獨角獸司法考網現職審判員不能擔任仲裁員
第15條 中國仲裁協會是社會團體法人。仲裁委員會是中國仲裁協會的會員。中國仲裁協會的章程由全國會員大會制定。
中國仲裁協會是仲裁委員會的自律性組織,根據章程對仲裁委員會及其組成人員、仲裁員的違紀行為進行監督。
中國仲裁協會依照本法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制定仲裁規則。
解析:了解仲裁協會的性質和職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