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考關于受托人的義務的解析。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司法考試中的高頻考點,本文中,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的老師對委托合同中受托人的義務進行了解析,供廣大司法考試考生參考。
受托人的主要義務:
。1) 處理委托事務的義務。受托人應當在委托的權限范圍內處理事務。委托人可以特別委托受托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處理一切事務。不論是委托人特別委托還是概括委托,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均不能超出受委托的事務范圍。
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需要變更委托人指示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事后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托人。
受托人應當親自處理委托事務。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轉委托。轉委托經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務直接指示轉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僅就第三人的選任及其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委托未經同意的,受托人應當對轉委托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受托人為維護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轉委托的除外。
。2) 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報告委托事務的處理情況。委托合同終止時,受托人應當報告委托事務的結果。
(3) 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取得財物或權利的,應當轉交給委托人。當事人未約定轉交時間的,經委托人催告仍未在合理期限內交付的,受托人應負給付遲延的責任。受托人擅自使用屬于委托人財物的,應當自使用時起支付使用費。
(4) 忠誠和勤勉義務。有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受托人超越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不論其是否有過錯和有何種程度的過錯,均應當賠償損失。
。5) 兩個以上的受托人共同處理委托事務的,對委托人承擔連帶責任。但若共同獨角獸司法考試網Q1973506327受托的受托人中的其中一人未經其他受托人同意擅自處理委托事務的,則由其對自己的單獨行為承擔責任,其他受托人在向委托人承擔責任后有權向其追償。如果當事人在委托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各受托人負按份責任,在某受托人擅自單獨處理委托事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時,則應依其約定。
【難點辨析】
第一,委托合同與雇傭合同、承攬合同的區別。在承攬合同中,承攬人負有完成一定工作的義務,承攬人的勞務具有物化的結果,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僅負責處理事務,而不負擔完成一定工作的義務。在雇傭合同中的受雇人僅提供勞務,而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提供勞務僅是手段,其目的是處理一定事務。
第二,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權。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當事人的事由外,應當賠償損失。
【例題】甲委托乙為其購買木材,乙為此花去了一定的時間和精力,現甲不想要這批木材,于是電話告訴乙取消委托,乙不同意。下列哪些論述是正確的? (2002/三/10)
A甲無權單方取消委托,否則應賠償乙的損失
B甲可以單方取消委托,但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
C甲可以單方取消委托,但需承擔乙受到的損失
D甲可以單方取消委托,但仍需按合同約定支付乙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