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考考點公共秩序保留。國際法是司法考試中讓大家非常頭疼的科目,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的老師為大家奉上司法考試國際法考點公共秩序保留,希望可以提高大家的復習效率。
對該條如下解讀:
1、我國在立法中對公共秩序的表述用的是“社會公共利益”。
2、在公共秩序的標準上,我國用的是結果說(客觀說)。這里指的是外國法的適用結果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而不僅是外國法律的內容本身。
3、我國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限制不僅有外國法,而且包括國際慣例。
4、我國運用公共秩序保留排除外國法之后,用中國法代替,即適用中國的實體法。做法上屬于適用法院地法。
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我國在司法獨角獸司法考試網協助、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外國法院判決的承認與執行方面采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合同法》第7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我國合同領域關于運用公共秩序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