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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刑法考點瀆職罪

        司法考試刑法考點瀆職罪。刑法是司法考試中非常重要的一項部門法,俗話說“得民刑者得天下”,所以說復習司考必須要注重刑法的學習。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的老師根據刑法相關內容,結合近幾年司法考試對刑法的考查的情況,為大家提供更為有效的司法考試刑法復習資料。

  一、濫用職權罪

  【相關法條】

  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知識要點】

  1.濫用職權行為的表現:

  一是超越職權,擅自決定或處理沒有具體決定、處理權限的事項;

  二是玩弄職權,隨心所欲地對事項做出決定或者處理;

  三是故意不履行應當履行的職責,或者說任意放棄職責;

  四是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不正確地履行職責。

  2.根據刑法的規定,濫用職權行為,只有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才成立犯罪。

  3.本罪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

  4.法條競合:刑法關于濫用職權罪的規定屬于普通法條,此外,刑法還規定了其他一些特殊的濫用職權的犯罪即特別法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的行為觸犯特別法條與普通法條的情形,應按照特別法條優于普通法條的原則認定犯罪,即認定為特別法條規定的犯罪。

  例如,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行為,實際上也是濫用職權的行為,但由于刑法對此作了特別規定,故對這種行為只能認定為虐待被監管人罪,不能認定為濫用職權罪。

  二、玩忽職守罪

  【知識要點】

  玩忽職守,是指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職責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行為。

  1.主觀方面:過失,即應當預見自己玩忽職守的行為可能獨角獸司法考試網發生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危害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

  注意:行為人通常主觀上是一種監督過失,主要表現為應當監督直接責任者卻沒有實施監督行為,導致了結果發生;或者應當確立完備的安全體制、管理體制,卻沒有確立這種體制,導致了結果發生。

  2.法條競合:刑法除規定了本罪以外,還規定了特殊的玩忽職守犯罪,如司法工作人員失職致使在押人脫逃的;由于刑法對該行為作了特別規定,嚴格適用特別法條優于普通法條的原則,按照特殊法條規定的犯罪定罪處罰。

  【活學活用】下列哪種行為可以構成玩忽職守罪?

  A.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

  B.國有公司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國有公司破產,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C.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嚴重后果的

  D.負有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發現他人非法從事天然氣開采、加工等違法活動而不予查封、取締,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本題正確答案為D.本題要點說明:A選項成立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B選項成立國有公司、企業人員失職罪(第168條),C選項成立環境監管失職罪。

  三、徇私枉法罪

  【相關法條】

  第三百九十九條第一款 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款  司法工作人員收受賄賂,有前三款行為的,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知識要點】

  (一)客觀要件:兩種動機、三種行為表現。

  1.動機:一是徇私;二是徇情。此動機是本罪成立條件。

  2.三種行為表現:

 。1)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這里的“追訴”,不要求獨角獸司法考試網Q1973506327法律形式上屬于追訴,只要實質上屬于追訴即可;不要求程序上合法,只要事實上追訴即可;不要求追訴的全部過程,只要進入追訴階段即可;不要求采取法定的強制措施,只要屬于通常的追訴行為即可。例如,行為人明知他人無罪,而將其作為“逃犯”在網上通緝的,成立本罪。

  注意:使無罪的人受追訴的行為,不具有剝奪他人自由的性質的,或者通過偽造證據等方式對無罪的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成立徇私枉法罪;因證據不足而超期羈押的或者不是為了追訴而非法剝奪他人自由的,成立非法拘禁罪。

  (2)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這里的“追訴”應是指法定的全部追訴過程與追訴結果。

 。3)在刑事審判活動中(包括附帶民事訴訟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注意:明知是無罪的人而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或者明知是不應當判處死刑的人而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是徇私枉法罪與故意殺人罪的想象競合犯,從一重罪論處。

  3.身份犯:司法工作人員,即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

 。1)司法機關專業技術人員,也可以成為本罪主體。

 。2)司法機關為了謀取某種利益,集體研究共同犯本罪的,應當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3)要求利用具體的職務權限:

  ①司法工作人員利用具體的職務權限(如承辦案件和指示、指揮承辦案件),使有罪的人不受追訴或者使重罪輕判的,成立徇私枉法罪。與具體的職務權限無關所實施的包庇行為,成立包庇罪。

  ②具體承辦案件和指示、指揮承辦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員通過毀滅、偽造證據的方法實施枉法行為的,同時觸犯了徇私枉法罪與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應認定為想象競合犯,從一重罪(徇私枉法罪)論處。未具體承辦案件和指示、指揮承辦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員,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的,成立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

 、鬯痉üぷ魅藛T與一般公民通謀,承辦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一般公民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的,應認定為重罪(徇私枉法罪)的共犯。

  (4)一般公民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司法工作人員從事勘驗、檢查,司法工作人員因徇私而不從事勘驗、檢查,導致有罪證據流失的,或者一般公民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指使司法工作人員作虛假勘驗筆錄、虛假檢查筆錄,司法工作人員因此而徇私枉法的,司法工作人員構成徇私枉法罪,一般公民構成徇私枉法罪的共犯(教唆犯)。如果司法工作人員沒有徇私枉法,對一般公民的行為以妨害作證罪論處。

  (5)司法工作人員為了使無罪的人受追訴,或者為了使有罪的人不受追訴,或者為了枉法裁判,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屬于想象競合犯,應定為徇私枉法罪。

 。ǘ┲饔^要件:故意,包括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

 。ㄈ┽咚酵鞣ㄗ锱c受賄罪:刑法第399條第4款規定:“司法工作人員收受賄賂,有前三款行為的,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1.該款屬于特別規定、例外規定。

  2.除了刑法第399條第4款的情形之外,對于司法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國家工作人員收受賄賂而實施其他犯罪的,均應實行數罪并罰。

  3.對于這種情形,不能因為受賄罪的最高法定刑高于獨角獸司法考試網Q1973506327本罪的法定刑,而一律按受賄罪論處。例如,行為人徇私枉法的情節特別嚴重,但收受的財物不滿5萬元。如果按受賄罪論處,最高只能處10年有期徒刑;如果按徇私枉法罪論處,最高可處15年有期徒刑。換言之,判斷何為重罪,不僅要考慮法定刑,還要考慮行為本身的主要性質與情節。

  【活學活用】關于徇私枉法罪,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甲(警察)與犯罪嫌疑人陳某曾是好友,在對陳某采取監視居住期間,故意對其放任不管,導致陳某逃匿,司法機關無法對其追訴。甲成立徇私枉法罪

  B.乙(法官)為報復被告人趙某對自己的出言不遜,故意在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中加大趙某對被害人的賠償數額,致使趙某多付10萬元。乙不成立徇私枉法罪

  C.丙(鑒定人)在收取犯罪嫌疑人盛某的錢財后,將被害人的傷情由重傷改為輕傷,導致盛某輕判。丙不成立徇私枉法罪

  D.。ǚü伲榇驌舯桓嫒顺棠,將對程某不起訴的理由從“證據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擅自改為“可以免除刑罰”。丁成立徇私枉法罪

  本題正確答案為ACD.本題要點說明:甲(警察)的行為屬于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這里的“追訴”指法定的全部追訴過程與追訴結果)。乙(法官)的行為屬于在刑事審判活動中(包括附帶民事訴訟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丙(鑒定人)不屬于司法工作人員,其行為成立偽證罪。。ǚü伲┑男袨閷儆谠谛淌聦徟谢顒又泄室膺`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活學活用】某中級法院的主審法官甲收受故意殺人案被告人乙的獨角獸司法考試網家屬現金1萬元后,偽造乙防衛過當、自首的證據,欺騙該院審判委員會,導致原本可能被判死刑的乙最終僅被判處3年徒刑。對甲應當以何罪論處?

  A.徇私枉法罪      B.濫用職權罪     C.受賄罪     D.偽證罪

  本題正確答案為A.

  四、私放在押人員罪

  【相關法條】

  第四百條第一款 司法工作人員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知識要點】

  1.私放在押人員罪與脫逃罪的共犯

 。1)非司法工作人員幫助在押人員脫逃的,成立脫逃罪的共犯;

 。2)司法工作人員幫助在押人員脫逃,但沒有利用職務之便的,成立脫逃罪的共犯;

 。3)司法工作人員主動私放在押人員時,被釋放的在押人員不成立脫逃罪,也不成立私放在押人員罪的共犯。

  (4)在押人員脫逃時,司法工作人員故意不制止、不追捕的,以及在押人員與司法工作人員相勾結,導致在押人員脫離監管的,在押人員成立脫逃罪,司法工作人員成立私放在押人員罪。

  2.私放在押人員罪與徇私枉法罪

  (1)偵查、起訴、審判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徇私枉法,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故意宣告無罪,致使罪犯被釋放的,成立徇私枉法罪。

 。2)偵查、檢察、審判人員,對明知是正在且獨角獸司法考試網應繼續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枉法采取取保候審措施的,應認定為徇私枉法罪。

 。3)監管人員通過偽造釋放證、無罪判決書等釋放在押人員的,成立私放在押人員罪。

 。4)監管人員擅自對在押人員實行取保候審的,應認定為私放在押人員罪。

  五、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

  【相關法條】

  第四百零四條 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知識要點】

  1.對于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與逃稅等犯罪人相勾結的,仍應以本罪論處,不能認定為逃稅等罪的共犯。

  2.本罪為故意犯罪。過失行為不成立本罪,但可能成立玩忽職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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